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证券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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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证券投资者

  第二节证券投资者

  考点一证券市场投资者

  考点二机构投资者

  考点三政府机构类投资者

  政府机构类投资者是指进行证券投资的政府机构,各级政府及政府机构出现资金剩余时,可通过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投资于证券市场。

  政府机构类投资者的特点是:政府机构进行证券投资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取利息、股息等投资收益,而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实施公开市场操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

  在我国.政府财政主要以两种身份参与股权投资市场的投资,即政府机构和政府引导基金。

  考点四金融机构类投资者

  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可以分为:

  1.证券经营机构;

  2.银行业金融机构;

  3.保险经营机构;

  4.主权财富基金;

  5.其他金融机构。

  考点五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1.QFII

  QFII制度是一国(地区)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内,可以投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人民币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

  2.QD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是指符合《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的部分或者全部资金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目前中国外汇管理体制下,参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起的各类理财产品,是中国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资本市场投资的合法途径。

  考点六企业和事业法人类机构投资者

  企业可以用自己的积累资金或暂时不用的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投资实现对其他企业的控股或参股,也可以将暂时闲置的资金通过自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证券投资以获取收益。

  我国现行的规定是: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业单位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按照国家的规定必须是该单位有权自行支配的各种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目的是为了使预算外资金保值增值。

  企业进行证券投资的目的:有效利用现金;证券投机;满足企业扩张需要;为履行某种义务而购买政府发行的债券、表示对某些非营利性机构的友好与支持,购买其发行的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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