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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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1.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

  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

  答案:B

  解析:诉由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理由构成。诉讼标的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做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理由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判保护和进行诉讼的根据。诉讼请求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请求。本题中,甲、乙因租赁合同发生争议,甲放弃要求乙支付房租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在这个过程中,诉讼标的一直是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理由、原因、事实一直是乙拖欠房租,故诉讼标的、诉的理由和原因事实都没有变更,而仅变更了诉讼请求,因此选B是正确的。

  2.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

  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

  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所以本题选A是正确的。

  3.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起诉讼?

  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

  B.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

  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

  D.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股东起诉时应该以公司为被告。因此本题选D是正确的。

  4.张某起诉周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告答辩提出原告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起诉

  C.受理后通过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受理后通过审理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根据本条可知,C项为正确选项。

  5.某法院对齐某诉黄某借款一案作出判决,黄某提起上诉。在一审法院将诉讼材料报送二审法院前,齐某发现黄某转移财产。下列关于本案财产保全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B.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二审法院可以指令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C.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一审法院将申请报送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D.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3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拆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因此D选项“本题中齐某应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是正确的。

  6.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发现调解书的内容与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不一致,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B.将原调解书收回,按调解协议内容作出判决

  C.应当适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D.将原调解书收回,重新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法院尽管发现调解书的内容与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不一致,但由于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发生效力,而且这种情况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因此法院应参照第16条的规定,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因此选A是正确的。

  7.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A.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B.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C.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D.与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答案:C

  解析: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的最大特点是证明力的或然性,它一般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而物证和证人证言是可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所以不属于间接证据。而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只能以其他事实推论,对这些事实证明的证据即属间接证据,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项。

  8.下列哪种民事诉讼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当事人协议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B.起诉时被告被监禁的案件

  C.发回重审的案件

  D.共同诉讼案件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4条规定,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此本题选C是正确的。

  9.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某案,发现张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而一、二审法院将其遗漏。在这种情况下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B.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C.应当直接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D.只能直接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1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根据本条可知,选B是正确选项。

  10.李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B.二审法院可以依当事人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所以选A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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