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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垦利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垦利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6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规定;
(六)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东营市垦利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合同制教师、控制总量内聘用人员)不得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2年内的可报考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2月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18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2、3)。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9:00—2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2月6日11:00—2月9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垦利网站集群—人社局,网址http://www.kenli.gov.cn/dwzwgk/bmlj/rsj.htm)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照片。招聘岗位对学位证书有要求的,还须上传学位证书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2月6日11:00—2月9日16:00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再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2月6日11:00—2月1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垦利网站集群—人社局,网址http://www.kenli.gov.cn/dwzwgk/bmlj/rsj.htm)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银行为建设银行,请应聘人员提前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以免影响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缴费成功人员于2018年3月26日9:00—3月31日9:30登陆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8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市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2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岗位除外),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垦利网站集群—人社局,网址http://www.kenli.gov.cn/dwzwgk/bmlj/rsj.htm)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在东营市垦利区设置,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体育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均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拟聘用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按规定要求取得就业报到证,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七、对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垦利区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项
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垦利网站集群—人社局,网址http://www.kenli.gov.cn/dwzwgk/bmlj/rsj.htm)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881377
附件:1. 2018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综合类)
2. 2018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教育类)
3. 2018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卫生类)
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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