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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韩城户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基层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改善基层干部知识结构,助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韩城市面向韩城户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基层工作人员2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韩城市户籍(2018年2月22日前已落户或韩城生源),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22日后出生)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2018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技能和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基层工作人员200名。医疗卫生类专业人员配备在村卫生院;体、音、美等艺术类专业人员配备在镇办文体工作岗位;其他专业人员任职村两委主要干部助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韩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cheng.gov.cn/)、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chrss.gov.cn/)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4日8︰30—3月10日18︰00。
2、报名网站: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chrss.gov.cn/)。
3、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3月5日8︰30—3月11日18︰00。
4、有关事项: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段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月10日18︰00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进行填报。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14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考务费收取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人50元。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20日9︰00-3月23日18︰00。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为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时间:3月24日(星期六)9:00-11:00。
(2)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分值: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4)考试主要内容:公共科目笔试主要内容参阅《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类考试大纲》。
(5)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进入笔试资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人数,则低于考试全场平均分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以公告通知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归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由人社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并由用人单位与各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四、人员管理
(一)实行合同管理。基层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一个聘期为三年。
(二)推行绩效考核。基层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按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不再留用。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基层工作人员聘期内,工资社保等各项福利待遇参照大学生村官执行(2750元/月)。
(二)长效机制。基层工作人员服务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按基层工作人员总数的20%定向招聘为镇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2个聘期的,经考察考核合格者可直接聘为镇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913-5223389(韩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网报咨询电话:0913-5191602(韩城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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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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