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单项选择题(301-400)

  301.C【解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包括:(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集资。(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302.C【解析】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2)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00.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304.C【解析】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上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0%。

  305.C【解析】根据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并予以立案追诉:(1)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4)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06.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作了多元制的规定: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307.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308.C【解析】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309.C【解析】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监事会为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设监督机关,专司监督职能。

  310.C【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311.C【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同股同价。

  312.C【解析】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

  313.C【解析】会员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做出的处罚处分信息,会员应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协会审核后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备注栏;协会认为申报信息不应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的,应当退回会员并说明不予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的原因。

  314.C【解析】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财产。(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6)查阅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7)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8)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315.C【解析】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1)保管基金资产。(2)保管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3)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16.C【解析】建立防火墙制度,能确保自营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317.C【解析】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效力期限为3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信息,效力期限为5年。

  318.D【解析】参见《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319.C【解析】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320.C【解析】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

  321.C【解析】客户应当向期货公司登记以本人名义开立的用于存取保证金的期货结算账户。

  322.C【解析】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323.C【解析】期货公司存管的客户保证金应当全额存放在期货保证金账户和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内,严禁在期货保证金账户和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之外存放客户保证金。

  324.C【解析】期货交易具有高信用的特征,这种高信用特征是集中表现为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

  325.B【解析】参见《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326.C【解析】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27.C【解析】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的业务。

  328.C【解析】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原则上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329.C【解析】商品期货中主要品种可以分为农产品期货(如棉花、大豆、小麦、玉米、白糖、咖啡、猪腩、菜籽油、天然橡胶、棕榈油),金属期货(如铜、铝、锡、锌、镍、黄金、白银)和能源期货(如原油、汽油、燃料油)。

  330.C【解析】申请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业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证书。

  331.C【解析】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15日内未能发出要约的,财务顾问应当督促收购人立即公告未能如期发出要约的原因及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反馈意见。

  332.C【解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3~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者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较为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5~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33.C【解析】向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荐股软件,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334.C【解析】协会以外主体做出的、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奖励信息及其他信息,会员应自收到对本单位及本单位从业人员奖励决定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协会审核后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协会认为申报信息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退回会员并说明不予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的原因。

  335.C【解析】因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股份、继承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的,收购人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336.C【解析】与客户权益变动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之间,应当建立制衡机制。

  337.C【解析】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338.C【解析】在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中,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

  339.C【解析】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多不能超过50个,最少为1个。

  340.C 【解析】在我国申请设立期货公司,要求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41.C【解析】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342.C【解析】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不向客户垫付资金,不分享客户买卖证券的差价,不承担客户的价格风险,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343.C【解析】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与报刊、电台、电视台合办或者协办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版面、节目或者与电信服务部门进行业务合作时,应当向地方证管办(证监会)备案。

  344.C【解析】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依法履行以下职能: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证券的存管和过户,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如为证券持有人代理投票服务等。

  345.C【解析】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46.C【解析】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347.C【解析】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经中国证监会核定为综合类证券公司。(2)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综合类证券公司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的规定。(3)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4)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5)最近1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48.C【解析】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增加常规业务种类的条件和程序,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申请进行审批。

  349.C【解析】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50.C【解析】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351.C【解析】证券公司应当按季编制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报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及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352.C 【解析】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金融产品说明书、宣传推介材料和拟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353.C【解析】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季度向客户提供一次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354.C【解析】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曰起,1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年度报告。

  355.C【解析】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伪造、变造或者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取消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56.C【解析】证券经纪业务简言之就是代理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它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一项业务。

  357.C【解析】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从事下列操纵市场的行为:(1)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约定与其他证券投资者在某一时间内共同买进或卖出某一种或几种证券。(2)以自己的不同账户或与其他证券投资者串通在相同时间内进行价格和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3)在一段时间内频繁并且大量地连续买卖某种或某类证券并导致市场价格异常变动。

  358.C【解析】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其流动性资产占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0%。

  359.A【解析】证监会规定,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统一交由第三方存管机构存管。第三方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指定商业银行,并以每个客户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商业银行负责存取,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为目的的资金存管模式。

  360.C【解析】证券市场按交易场所结构划分,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按层次结构划分,可分为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和交易市场(二级市场);按品种结构划分,可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等。

  361.C【解析】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可以分为四个层次:(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2)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3)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4)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制定的自律性规则。以上四个层次的法律效力依次降低。

  362.C 【解析】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对营销和服务过程的客观、完整、全面留痕,并将留痕记录归档管理,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相关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363.C【解析】证券自营业务原始凭证以及有关业务文件、资料、账册、报表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应至少妥善保管20年。

  364.C【解析】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对推介、定价、配售、承销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证券公司存在违反相关规则规定情形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可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365.C【解析】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实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实行自律管理,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制定相应的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366.C【解析】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会员、从业人员的书面更正申请。

  367.C【解析】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20日内完成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执业注册。

  368.C【解析】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或证券分析师的人员。其所在机构、执业证书编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类型等信息将在证券业协会网站公示。

  369.A【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可知,优先股可以作为并购重组支付手段。上市公司收购要约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但可以针对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

  370.C【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为:(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71.C 【解析】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372.C【解析】《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

  373.C【解析】《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对证券公司证券经纪等涉及客户的业务进行托管的,托管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74.D【解析】参见《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375.C【解析】参考《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376.C【解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防范其从业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377.C【解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违反规定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类金融产品。

  378.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79.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的主要内容除了A、B、D三项外,还包括:公司章程的必备内容;注册资本的规定、出资形式、认缴出资的义务、设立登记、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的主要内容;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资料的规定;经理的聘任及职权;监事会的设立及监事的选任,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1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职权,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经理及其监事会成员。设立公司的一般规定和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总则的内容。

  380.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381.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的主要内容除A、B、D三项外,还包括:(1)报送申请核准发行证券的文件格式、报送方式及预先披露规定股票发行审核的制度及规定。(2)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的承销方式。(3)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约定的内容。(4)证券承销的期限、发行价格的协商确定等。经纪业务中的禁止性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对证券公司的规定。

  382.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383.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公司上市的股本总额为3000万元。

  384.C 【解析】C项的正确表述为:甲证券公司应满足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12亿元以上的条件。

  385.C【解析】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的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受到所在机构处分,或者因违法违规被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机构应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该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查处事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386.C【解析】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的,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387.C【解析】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50%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30%以上的,即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388.C【解析】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89.C【解析】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90.D【解析】参见《证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391.C【解析】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

  392.C【解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推广,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393.C【解析】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效力期限为3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信息,效力期限为5年。

  394.C【解析】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下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1)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2)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3)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395.A【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396.C 【解析】参见《证券法》第十四条规定。

  397.D【解析】根据《证券法》第九十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398.B 【解析】参见《公司法》第七条规定。

  399.A【解析】参见《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400.C【解析】参见《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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