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公务员公文写作经常考到的内容,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公文写作:十分钟学会写通知,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公务员公共基础公文写作:十分钟学会写通知
一、通知类公文基本范式
通知是下行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服从安排的文种。其格式包括:标题、收文机关、正文、发文机关、发文日期等五部分。正文的内容一般分为:发文事由、通知事项、结语三部分。
标题的写法有三种。其一,发文机关全称+关于+通知事项+通知,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其二,关于+通知事项+通知,例如,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其三,只写通知。三种方式在日常工作中使用范围有所不同,正式公文一般使用第一种,机关内部通知,一般使用第二种或第三种。在考试卷面书写过程中,三种都可以使用。
收文机关有两种。第一,某一或若干单位或组织或个人,直接写明单位名称或组织名称或姓名,多个机构之间用顿号“、”间隔,最后一个单位或组织之后写冒号“:”结束,例如,“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第二,发给某地区的群体或某一类人,一般用“全体”、“广大”、“各”、“们”中的一项与群体名称,之后写冒号“:”结束,例如,“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广大市民”等。
通知的正文是告知立即办理、执行或周知的事项。因此,精简发文事由,突出通知事项,非强制性通知可以省略结语。发文事由只需写明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例如“为了解决……的问题,经……批准,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通知事项:应当写出具体通知的内容,最好分条书写,每条之前表明序号。结语的写法有三种,一是不写结束语,发文事由已经用“特作如下通知”领起下文,写完最后一条通知内容,不用写结语。二是“特此通知”,发文事由未用“特作如下通知”作为过渡语,结语可用“特此通知”。三是特殊要求与时间期限,当通知内容需要在制定期限内完成,或者有需要关注的特殊事项时,在结语中写明特殊要求和时间期限。
发文单位的名称在通知当中一般写的是制发单位的名称,在试题的题干中一般会给出明确的单位名称和写作身份,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公文不适用个人名义发文,只需写明单位即可。
发文日期在考试中可以写的形式有多种,可以写考试当天日期,也可以写任意过去的逻辑日期,也可以写“××年××月××日”的日期。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通知发布的时间是有要求的,比如关于国庆期间的消防工作的通知,其发文时间就应当在10月1日之前。
二、通知格式速记
单位名称+关于+通知事项+的通知
收文机关:
发文事由:发文的理由、目的。
发文事项:写明具体通知内容,分条书写,表明序号。
发文机关
二○一八年十月十日
格式的书写位置速记:标题居中,收文机关左顶格,正文每段段首空两格,发文机关和日期居右并轴对称。
三、常见错误点评
1.格式残缺
通知的格式五项一般不缺省,尤其是标题、发文单位和发文时间,通知都有明确的目的、权限和时效,这三项格式应当写明。
2.标题格式错误
公文应用文的标题只能居中书写,不能偏向左侧,前空四格书写。如果刚好是17个字的标题,左右隔空四格的情况除外。如果标题较长,可以在保证没有词汇被断开、语意连贯的前提下,将标题自然分开两部分或更多,每一部分分别居中即可。
3.发文事由过长
发文事由应当直接说明发文的理由,如政策要求、现实问题等;并说明通知的目的,如预期效果、活动目标等。可以使用“特发此通知”作为过渡。其他的冗余内容不用写。
4.发文事项条理不清
发文事项的每一条在工作中一般分段书写,在考试中鉴于卷面限制,可以适当分段。无论是否分段书写,都需要表明序号,可以采用“一、”、“其一”、“第一”等序号。
5.发文机关误写为个人署名
除了个人间书信、个人建议书、学习心得、会议纪要等文种,公文、应用文的发文机关一般为机关单位、组织或群体。
6.发文日期漏写
发文日期表明公文时效性,是公文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没有特殊日期要求式,可以直接写“××年××月××日”。
公务员公共基础公文写作:公布性文件之公告
1.公布性文件特点
(1)公文一经形成即直接公之于众,无保密要求;
(2)受文者不仅包括各种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而且包括个人甚至主要是个人;
(3)所涉及事项性质重要且具有普遍意义或重复发生的特点;
(4)除少部分公文为重要消息只需国内或国内国外各方面广泛知晓外,大部分公文对有关方面的行为具有强制约束力,要求严格遵守施行;
(5)有关规范多为政策且是反复适用的,所涉及的是多数人和普遍性事务而非特定具体的人或事,有效适用期限虽不如规范性公文长,但比一般的领导指导性公文要长远;
(6)公文公布形式多样,可直接张贴、广播,可在报刊上发表。
2.公告
公布性文件的一种,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在我国政府机关,凡重要人物逝世;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出访;召开重要会议;颁行重要法律;形成重要决议或决定;出现重要人事变动;出现一些为世界瞩目的重要事件;形成关涉国内外有关方面的重要政策或决策并需要直接向国内外宣布时,都可使用公告。
公告的正文大都比较简短,通常只说明:何时,何地,为了什么或根据什么,已经或将要发生或形成什么即可。只有少数文件涉及细节(如注意事项,详尽的政策规定等)。 公告常以“现予公告”作结,文末成文日期之后应标注“于××(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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