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精华12篇)

2023-07-06 18:20:12 签劳动合同

  合同是商业交易的计划,它代表着生意的进行,是交易的基石。为了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签订合同是必要的。撰写合同有哪些重要方面呢?下面让我们一同揭开“签劳动合同”的秘密,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签劳动合同 篇1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不签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1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该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不签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1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

  3、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该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签劳动合同 篇2

  【实情简述】

  某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遇到一个棘手问题,员工甲20xx年1月1日进厂,但公司一直遗忘与员工甲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甲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20xx年底,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一次普查,才发现与员工甲漏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表示要与员工甲补签劳动合同,员工甲同意补签,但是公司要先支付其20xx年2月至12月的另一倍工资,否则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一、已经发生了,如何处理?

  针对员工甲的问题,介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在于用人单位,且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疏忽导致一直未能与甲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员工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合法的;

  (一)书面告知员工一个月之内过来补签合同,员工不愿意补签的,以退为进,告诉他补签20xx年12月以后的合同,员工拒签的,保持相关证据后,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二) 先和员工补签12月以后的合同,至于员工要求的两倍工资公司先拖着,只要员工还愿意在单位上班,一般不会去仲裁;等到员工想去仲裁的时候,一般也过了1年期限。在此期间,公司必须注意收集员工已经知道没签劳动合同的事实证据,并且保留告知员工补签的证据,等到员工去仲裁的时候,告诉他已经过了仲裁时效。

  (三)实在不行,支付两倍的工资或等员工提起仲裁以后再支付。

  二、尚未发生的,怎么预防?

  (一)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的签订、续订、保存、变更等制度;

  (二)针对员工拒签情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在面试员工时应该告知员工必须与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企业不应录用该员工;

  2、注意应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

  3、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签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4、注意保留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意向书中设定拒签合同的原因、访谈笔录、证人证言等);

  5、善意谎言,告诉员工签合同是为了帮员工办理社保、暂住证等的需要。

签劳动合同 篇3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后果谁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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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总和李总现在都面临着同样的一个难题,两家企业都遇到了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很多老板现在都比较清楚了,如果员工入职超过一个月,企业还没跟他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企业应当自第二个月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张总的人事部经理按公司规章制度发了书面通知要求员工签订合同,李总是亲自出面和员工谈了好几次,可这两名员工都挺有个性的,始终不签。没办法,趁着入职还不到一个月,两位老总赶紧把人给辞退了。

  这两名员工也挺有默契的,都同意离职,也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钱倒是不多,可要不要给呢?张总和李总疑惑了。

  我们先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简单来说呢,就是不用赔钱,但是要给工资。当然是有前提条件的:第一,企业要书面通知员工来签订合同;第二,应该在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辞退。所以,张总不用赔,因为他的人事经理给出了书面通知,可李总必须赔,因为他只有面谈,属于口头通知。

  你说李总该多郁闷。可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得注重细节,一个不小心就会产生法律风险。易法通案例的设定相对是比较简单的,在企业管理中间的实践问题,也许看起来跟案例的问题差不多,但细微的差别就可能需要完全不同的处理,所以遇到问题的时候最好还是事先咨询一下律师的意见,尽可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签劳动合同 篇4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1、合同期满不续签,公司强迫续签,职工有权拒绝吗?

  合同终止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续签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准备和职工续签了,是否有提前1个月通知职工的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

  如果没有通知,要根据迟通知的期限支付赔偿;

  迟通知1天,要支付本人工资数1天的工资赔偿。

  3、在合同变更中,公司跟职工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任何一方不同意,合同不能做出变更,维持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承担劳动法约定的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不续签,公司强迫续签,职工有权拒绝吗?

  合同终止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能强迫续签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准备和职工续签了,是否有提前1个月通知职工的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

  如果没有通知,要根据迟通知的期限支付赔偿;

  迟通知1天,要支付本人工资数1天的工资赔偿。

  3、在合同变更中,公司跟职工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任何一方不同意,合同不能做出变更,维持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承担劳动法约定的违约责任。

签劳动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据甲方生产需要招用季节性临时工,乙方符合招工条件者自愿报名,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试用期为_______天)。

  二、录用后,生产期间,按计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费用。

  三、生产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当年用工结束时统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产以外劳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的厂纪厂规。

  1.按照规定上下班,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况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请假)。

  3.爱护公司财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注意环境卫生,进餐统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许在车间内进食。

  5.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携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

  6.严格按甲方各管理规定(另文)做好本职工作,保证产品质量。

  7.满_______天以上才能计发工资,在公司规定日发放工资,其它时间不予发放。

  五、如违反上述厂规厂纪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乙方对工厂工作安排,工资待遇或其它种种原因如有不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离厂。

  六、本合同于每年用工时开始签订,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当年用工结束时即终止。

  七、注意安全生产,乙方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出现的事故,乙方应负责主要责任;乙方确因无法避免的工伤事故,甲方承担医疗期间医疗费用及工资。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照国家有关规定和《_________》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关乙方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有关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负责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劳动服务公司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劳动合同 篇6

  要求公司赔付双倍工资未获支持

  来源:2011年9月30日《人民法院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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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鑫、通讯员马净)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由检察机关抗诉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要求双倍赔付工资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因用人单位原审被告某实业公司并不存在恶意和过错,导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系原审原告何某个人原因所致,故成都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即依法驳回原告何某的诉讼请求。

  某实业公司为震后特殊原因下临时恢复生产的停产企业。2008年11月,何某到该实业公司工作,公司为员工办理了社保等,并派人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何某在多数员工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既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明确表示拒签。次年2月底,其在结清工资后离开公司。之后,何某在当地申请仲裁,在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的诉请被仲裁委驳回的情况下,何某又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共2.4万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4800元。

  一审法院认为,实业公司已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知何某及其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系何某个人原因所致,实业公司对此并无过错。且何某在庭审中也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其未收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即

  离开公司,应视为自动离职,故依法驳回了何某上述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何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并通过检察机关提起抗诉,何某认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用人单位免除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理由。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支付双倍工资。

  而成都中院再审过程中,当事人对原审认定的事实并无异议,但对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这一焦点问题持截然相反的意见。最终,成都中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法官说法■

  不存在恶意和过错无须赔付双倍工资

  成都中院承办该案的法官张佩在记者专访中讲,现在社会上流传“只要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老板肯定要赔双倍工资”的说法,实际上是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一种误读。

  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于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第八十二条关于用人单位拒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赔付双倍工资的规定,实际也是旨在进一步规范用工单位行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适用双倍工资责任应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二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应归咎于用人单位。

  而就本案而言,实业公司提供的会议纪要、证人证言以及与其他

  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合同等一系列证据能够证实,该公司有积极主动与何某签订书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何某领受了该意思,公司并不存在不签合同的主观故意,也未有怠于签约的行为表示,没有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损害何某的合法权益。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何某,故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就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请不应得到支持。

  至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就必须及时终止与劳动者的用工关系,否则仍要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的问题。张佩说,依照立法本意,《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倡导性的条款,即劳动者主观上不愿并以实际行动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赋予并提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以避免事后双方口说无凭而扯皮。但在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不明确表示拒签劳动合同,而是以种种借口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很难探明劳动者的真实用意。而在用工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可能对劳动者已开始培训、上岗使用等。此时,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主观状态无法考证的情况下,仅凭劳动者“暂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观形式来终止劳动关系,从而浪费大量的培训精力和经费,甚至出现工作线的断链,对用人单位来说是利益失衡的。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事后能够举证证明尽到了主动积极地签约义务,那么它无须以终止劳动关系来避免举证不力的后果,完全可以自由选择继续使用劳动者并在用工过程中继续催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就不应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张佩说,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地位弱势,面对“劳动者就业难”的形势,用人单位往往不签订书面合同以逃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针对此种局面,新劳动合同法及时规定双倍工资这一惩罚性条款,目的应是体现对弱势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但劳动者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主动履行签约义务的情况下,也应积极配合,若产生建立用工关系起拖满一个月,必然获得双倍工资,只要一离开该单位,立马以此索要双倍工资的想法,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实属欺诈行为,有钻法律空子恶意诉讼之嫌,既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也为社会所不齿。

签劳动合同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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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用人单位存在用工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仍然常有发生。殊不知,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保障用人单位用工权的一种方式。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风险及劳动者维权两个方面,沈斌倜律师与各位分享。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用工风险 第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用工满一年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将承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负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第三,虽然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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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劳动者也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员工可以要求依法缴纳,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

  倘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第五,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最后,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即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双倍工资外,还可能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罚款等。比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行政人事管理交流社区系列群:华北1群:226199501 东北1群:219326976华中1群:226198384 华南地区:166951198华北地区:128230006华中地区:166951021华东1群:211736577

  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员工上百人,如果罚款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因此应引起用人单位的重视。

  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的维权

  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反映,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签订,若还不签订则劳动行政部门可对其罚款。或者直接去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申请仲裁,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有关证据材料包括如下: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考勤记录、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证、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你可以提供录音;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7)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8)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其次,你要注意仲裁时效问题,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律师。最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及时准确地处理劳动争议、强化双方的守法意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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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 篇8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你这分我要定了,我是律师。

  首先,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随便提醒公司的违法行为有: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法是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

  3、因此,你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

  (1)补发所欠工资;

  (2)支付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3)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不按时发放工资的赔偿金(未发部分的1倍);

  (5)补缴欠缴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签劳动合同 篇9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有的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其根本原因并不是向个别HR认为的想借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而是在于有其他多种原因,未续签劳动合同。

  由于支付双倍工资的时效在未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30天后开始计算,因而HR应抓住这一时间积极与部门主管进行联系,了解未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以往及近期工作情况、未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因;之后根据部门主管的意见研究下达不同内容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例1、对于前期表现较好、近期表现反常的员工,HR如初步判断该员工有跳槽的意向,部门主管意见可留也可走,不会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员工,可以下达下列内容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于××年××月××日到期,由于双方均有续签的意向,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合同范本《未续签劳动合同》。

  如您另有高就或者不能就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达成一致,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年××月××日××时(下班时间)终止。

  这样约定的目的:促成员工尽快作出决定,避免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继续存在。

  例2、对于前期、近期表现较好、部门主管意见也认可留用的员工,HR如初步判断该员工有跳槽的意向,在一方面与部门主管做挽留工作的同时,可以下达下列内容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于××年××月××日到期,由于双方均有续签的意向,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

  如您到时不愿意前往或者不能就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达成一致,但同时在××年××月××日正常上班的,双方的劳动关系将视为按原劳动合同内容续签一次。

  这样约定的目的:除促成员工尽快作出决定外,重要的是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随着员工的正常上班转为有劳动合同约束下的劳动关系。如员工对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有想法,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变更。

  最后要提醒的是:给员工下达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要做到让员工签字。员工拒绝签字的,对于想留用的员工可采用工会委员、部门主管、其他同车间(科室)同事在场证明的方式进行确认;对于不想留用的员工可采用邮寄的方式寄往原劳动合同约定的邮寄地址,避免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没有送达的依据。

签劳动合同 篇10

  案情介绍:

  张先生于20xx年4月进入某建材公司任生产管理部经理,因该公司销售的产品系委托某装潢材料公司加工,建材公司派遣张先生进入装潢材料公司监督产品的质量和管理产品,同时根据建材公司的指令收发货物。建材公司与张先生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张先生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20xx年8月建材公司以公司即将解散为由,逼迫张先生离职。张先生随即向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张先生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建材公司补缴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金,及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未提前通知替代金。建材公司辩称,张先生系装潢材料公司的生产厂长,建材公司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不同意其诉请。庭审中,张先生虽拿出众多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但因缺乏相应的证明力,难以证明待证事实,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张先生的诉请。张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又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现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评析: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义务的前提必须是双方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张先生与建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也是决定张先生的诉请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的关键因素。《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之所以那么规定,主要是因为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便于随时终止劳动关系,逃避种种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而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仅以口头形式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具体的权利义务。但是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口头协议无效,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27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因此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也予以保护。只不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应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如何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xx]12号文《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专门作出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举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必须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张先生称其与建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在庭审中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建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而承担败诉后果。

签劳动合同 篇11

  驾驶员劳动合同怎么签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驾驶员劳动合同怎么签,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驾驶员劳动合同怎么签1

  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协议期限

  因业务所需,甲方同意雇佣乙方在驾驶员岗位工作。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于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第二条 劳务酬报

  甲方将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元/月,并依法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驾驶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有关事务的处理均由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作出的责任鉴定书、保险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协调进行,负责赔偿相关费用。乙方在交通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甲方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用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驾驶,不得私拉乘客。

  4、乙方如果患病及其他事宜不能提供服务,必须向甲方请假,不能因此影响甲方,负责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5、休假期间未能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免与支付相应天数的报酬。

  6、乙方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罚款和责 任概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车辆进行维修、更换部件、加油等项目时,必须预先 告知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实施。如果发生乙方人为的汽车故障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有权从报酬中直接扣除赔偿金额。

  8、乙方雇用期间禁止饮酒、醉酒驾车,否则,经调查核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在雇佣期间,如车辆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被盗,与乙方无关(司机作案或与司机联合作案除外),如乙方司机私自用车造成车辆丢失或被盗,乙方应赔偿甲方车辆损失及停车运行的一切损失。

  10、甲方负责车辆的一切规费、保险、维修、保养、停放等的费用支出。

  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要提供合格的体检证明(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合同期内由于乙方隐瞒病情发生的病变后果自负,隐瞒病情经甲方调查属实立即解除合同。

  第四条 协议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一周之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七条 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义务的,支付违约金 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第八条 有关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及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诉诸人民法院。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驾驶员劳动合同怎么签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上海同净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家梅职务 :董事长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劳动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乙方负责牌号为的汽车驾驶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 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五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第六条 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第七条 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按国家规定休假。

  四、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或定期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出车,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十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乙方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七条 乙方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八条 乙方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九条 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如属用车人执意所为,则乙方和用车人共同负担。

  因乙方违章导致的赔偿费用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违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十条 上班时间内乙方未被派出车的,应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随时等候出车,不得擅自外出;出车回来,应立即向主管报到。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身带手机,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未经甲方领导批准,不得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甲方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按照甲方有关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万公里行车安全奖”参照铜川供电局驾驶员安全行车奖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都有续订合同的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即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当事人愿意续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因履行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十六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驾驶员劳动合同怎么签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本地区劳动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岗位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公司驾驶员 岗位。甲方要求乙方需具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最少需达到3年以上。

  第三条 薪金待遇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试用期期间薪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区最低薪资标准。

  第四条 岗位职责及权利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维护公司声誉以及正当利益;

  3、享有规定的福利待遇;

  4、承担职权内的工作责任;

  5、未经允许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及人员伤亡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甲方则即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

  2、乙方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合同。

  乙方若因个人原因需辞职,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正式申请。

  第六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相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一年七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七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七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家及本地区相关法规、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八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宝鸡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驾驶员劳动合同怎么签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任务

  1、乙方负责甲方货运车的驾驶工作,负责甲方安排的运输任务,遵守甲方与协议方签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议、合同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并认真履行驾驶员应尽的各项职责。

  2、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乙方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加水、检查轮胎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在外出车要保证车辆停放安全,落好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甲方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

  4、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车子停运时,乙方原则上应在办公室休息待命),但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正常的运输任务等。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五、社会保险

  1、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

  2、甲方为乙方购买车上人责任险,如因事故等则按保险公司的规定理赔。

  六、劳动纪律

  1、乙方聘用期间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出车(未出车时车子应停在甲方指定地点),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2、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3、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若有违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杜绝偷油、倒油、卖油、人为损坏车辆以及贪污、侵占公司财物等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续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乙方离职应当提前三十天向甲方发出通知,未通知或通知不满三十天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损失包括:乙方离职后安排其他人加班处理其岗位事务所发生的加班费,临时紧急招用新员工发生的费用,工作未完好交接造成的业务损失,以上损失赔偿可以在薪金中扣除。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都有续订合同的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4、因甲方经营方式变更时,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劳动合同。但甲方应提前15日内向乙方进行通知,并完成交接工作。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驾驶员劳动合同怎么签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二、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三、乙方经甲方聘用后,须向甲方提供具有惠州本地户口的担保人作担保。

  四、____________自愿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必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车子或房子作抵押,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资人民币______元,浮动工资人民币______元,每月______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乙方入职做满______月,甲方多发______个月底薪作为奖励。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工作餐和集体宿舍。

  七、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八、甲方交给乙方送货专车______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十、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乙方因证照不全或交通违章被处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被查扣的,扣车期间乙方还必须按______元/天的补偿金补偿甲方损失。

  十一、乙方有按甲方要求收回货款的义务,如收到假币、少收货款等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二、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劳动合同 篇12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如果想要继续在该公司上班,就需要收集在该公司上过班的任何证据,例如:

  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刚刚离职的,如果一个月之内离职的,还跟公司存在与你相同争议问题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请仲裁。

  二、如果员工不想在公司继续干,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该得的权益,流程大致如下:

  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了解劳动合同订立的相关要求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到底有哪些呢?

  网友提问:

  劳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1.要约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就合同主要内容作出的意思表示。因而,要约的发出人和接受人均须特定,且要约的内容足以构成合同的主要条款,同时应作出缔约的表示,否则不算有效要约。如果仅有订约的意思而未就合同主要内容作出表示,只能称为要约邀请,不能产生要约的效力。要约仅在要约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法律拘束力,要约期满其效力自动解除。因而,用人单位如果仅在招工启示或广告或简章中介绍自身情况,并发出招工信息,并未就合同主要内容给予说明,该行为只能算是要约邀请,不构成有效要约。而如果用人单位在招工简章中对合同条件给予明确说明,则属于要约,一旦应招者承诺,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应招者不同意所列条件,而提出新的条件,则属于反要约,用人单位可以承诺,也可不予承诺而不成立合同。

  2.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完全五条件地接受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本人在有效期内作出,且应当完全接受要约条款,如果接受的意思与要约不一致而改变了要约的实质性内容,则只能视为反要约,不构成有效承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旦同意对方要约而作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任何一个劳动合同的成立,一般都要经过上述两个阶段,但具体可能要经过要约——反要约——再要约——承诺的复杂的反复协商,最后成立合同的过程,合同一经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要求

  1.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

  2.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双方主体在签约时,主体资格必须合法。

  3.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如有的劳动合同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旷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属于内容违法而无效的条款。对此,用人单位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规对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签字盖章外,还规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鉴证,方能生效。

  5.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

  对劳动合同订立的理解有哪些误区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劳动合同认识中,对劳动合同的订立也存在着一些误区,本文总结了对劳动合同订立的一些误区,仅作参考。

  “临时工”不用签劳动合同

  其实,“临时工”是一个已经推出历史舞台的一个概念,是我国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前,与“固定工”相对应的概念。《劳动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都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与所谓的“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不但要赔偿由此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失,而且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试用期过后再签正式劳动合同

  在招聘新员工时,企业为了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跟据《劳动法》第16条第2 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

  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违法的,而且也可能将自己“套牢”。实际上这种做法往往是弄巧成拙,最终是适得其反。因为,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试用期不用缴纳社保费

  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

  目前,有些企业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 “保证金”等,如果没有押金,就扣下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做抵押。收取押金的企业绝大多数是一些小企业。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是得不偿失。《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 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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