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一项新的“民心工程”
上海市政府最近刚出台的租赁安置动迁户的新政策,为动迁特困户送去了一缕“阳光”。日前,居住在新客站北广场地区的特困动迁户,成为租赁动迁新政策的第一批受益居民,他们带着愉悦的心情,告别了居住了20多年的旧居,迁往新租赁房。
此次动迁推出的优惠租赁配套商品房,被老百姓称之为“政府租赁房”,它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其租赁方式系政府的一项具体政策,具有制度与法律上的稳定性、保障性。因而受到广大群众,尤其是特困住户的交口称赞。
“政府租赁房”政策的出台,再一次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想问题、办实事的执政意识。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市民的住房条件也得到显著的改善,这些都为世人所关注。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市民对住房的需求也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为了使不同消费层次的居民,尤其是收入较低的人员都能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上海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扶贫帮困的优惠政策,从而让那些困难居民与全市人民一道共享改革开放的新成果。据悉,从2000年10月开始试点廉租房政策并与次年11月在全市推开后,迄今已使1.4万多个家庭受惠,下一步有望受惠的将有1.8万户,而该政策实施5年来,全市共计发出租金补贴1.4亿元。目前试行的“政府租赁房”政策,通过政府补偿的方式,以满足部分想改善居住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需求,这无疑又是一项新的“民心工程”。
“政府租赁房”政策的出台,让特困居民“吃了定心丸”。城市居民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新发展起来的城市房产市场,除了有商品房交易之外,还同时出现了房屋租赁市场。但是,由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处在“初级阶段”,因而从总体上说房屋的租赁机制尚不太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一部分经济生活特别困难的居民来说,他们还缺乏直接到市场上去租赁房屋的承受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制定政策,建立“政府租赁房”机制,能让特别困难的居民既改善了住房条件,又满足了“长居久安”的要求。
“政府租赁房”政策的出台,为我们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提供了新思路。从海外的众多大中城市的经验看,根据不同人群的收入水平、不同的生活发展阶段和工作的流动性,解决住房问题既可以购买,也可以租赁,而不是把买房作为唯一模式,更不能不切实际、不顾风险地把住房购置的时间提前,档次提高,面积扩大。因此,政府如何关心那些无力购房的困难家庭,这并不是上海的“独家课题”,而这方面海外也有不少经验可供借鉴,香港有一个“居者有其屋”计划,保证中低收入者可以租到政府提供的廉价住房,此外还有开发商拿出的一定比例的公屋,以相当便宜的价格(市场价的一半)出售给收入较低的市民,但当其收入超出一定比例之后,就必须让出享受的公屋,目前香港600多万居民中,享受到配套商品房租赁或公屋的共有220万,基于此,本市的“政府租赁房”政策虽然目前还处在试行阶段,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坚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就一定能逐步实现“居无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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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节约也要讲辩证法
辩证法是个好东西。什么事情都要讲一点辩证法。辩证法,核心就是对立统一。讲对立统一就是讲两点论。但讲两点论,不是不讲重点;讲一分为二,也不是不偏不倚。两点论,就是讲矛盾着的联系,重点论,就是讲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讲辩证法,就要讲两点论;讲两点论,更要讲重点论,不讲重点不行,本末倒置更不行。当前我们讲节约,节约也有辩证法,讲节约的辩证法,就要讲重点论。
一是正确认识节约中的“大”与“小”的关系,要讲重点论。我们提倡节约要从小事做起,从一滴油、一滴水省起,这是不错的,所谓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就是这个道理,所以讲节约,不能忽略“小”。但是不能因为重视“小”,就忽略“大”,恰恰相反,节约要大小并举,而且大的节约是重点。所谓“大”的节约,重要的一条,是讲决策性节约。决策一件事情,往往涉及几亿几十亿,所以决策科学是最大的节约。比如某地建造一幢大型建筑,“节约每一块砖”,成为工人们的口号和行动,但大型建筑造好仅仅两年,就因为造在省际高速公路的线路上,只好一爆了之。这就是决策性浪费,这种最大的浪费,是任何一块砖、一寸钢材的节约都不能比拟的。至于缺少民主科学决策的“投资”,往往一掷亿金;没有市场论证的“上马”,往往成千成万的“产品”压库;牺牲环境的“发展”,往往是造成土地的挥霍、河流的污染,一百年也治理不了等等,这样的“决策”,就更是最大的浪费了。讲“大的节约”,还要讲科学技术,还是要靠第一生产力,科学才能节约最大化。例如现在油料紧张,油价飞涨,我们提倡每一辆车、每一个司机都少踩一下油门、开小一度空调,这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靠科学技术来改造车型、改变燃料,比如上海试制混合动力汽车,可以省油40%,再发展到氢燃动力,就可以有效应对“心腹大患”。这就是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最大节约力。有识之士,已经在报章提出,说与其提倡每一个家庭在不用电器时拔掉插头,何如设计和生产厂家在制造电器时就加入避免待机耗电的功能呢?这种思路是对的,这是从源头上省起,是一种“大”节约观。
一、一项新的“民心工程”
上海市政府最近刚出台的租赁安置动迁户的新政策,为动迁特困户送去了一缕“阳光”。日前,居住在新客站北广场地区的特困动迁户,成为租赁动迁新政策的第一批受益居民,他们带着愉悦的心情,告别了居住了20多年的旧居,迁往新租赁房。
此次动迁推出的优惠租赁配套商品房,被老百姓称之为“政府租赁房”,它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其租赁方式系政府的一项具体政策,具有制度与法律上的稳定性、保障性。因而受到广大群众,尤其是特困住户的交口称赞。
“政府租赁房”政策的出台,再一次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想问题、办实事的执政意识。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市民的住房条件也得到显著的改善,这些都为世人所关注。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市民对住房的需求也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为了使不同消费层次的居民,尤其是收入较低的人员都能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上海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扶贫帮困的优惠政策,从而让那些困难居民与全市人民一道共享改革开放的新成果。据悉,从2000年10月开始试点廉租房政策并与次年11月在全市推开后,迄今已使1.4万多个家庭受惠,下一步有望受惠的将有1.8万户,而该政策实施5年来,全市共计发出租金补贴1.4亿元。目前试行的“政府租赁房”政策,通过政府补偿的方式,以满足部分想改善居住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需求,这无疑又是一项新的“民心工程”。
“政府租赁房”政策的出台,让特困居民“吃了定心丸”。城市居民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新发展起来的城市房产市场,除了有商品房交易之外,还同时出现了房屋租赁市场。但是,由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处在“初级阶段”,因而从总体上说房屋的租赁机制尚不太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一部分经济生活特别困难的居民来说,他们还缺乏直接到市场上去租赁房屋的承受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制定政策,建立“政府租赁房”机制,能让特别困难的居民既改善了住房条件,又满足了“长居久安”的要求。
“政府租赁房”政策的出台,为我们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提供了新思路。从海外的众多大中城市的经验看,根据不同人群的收入水平、不同的生活发展阶段和工作的流动性,解决住房问题既可以购买,也可以租赁,而不是把买房作为唯一模式,更不能不切实际、不顾风险地把住房购置的时间提前,档次提高,面积扩大。因此,政府如何关心那些无力购房的困难家庭,这并不是上海的“独家课题”,而这方面海外也有不少经验可供借鉴,香港有一个“居者有其屋”计划,保证中低收入者可以租到政府提供的廉价住房,此外还有开发商拿出的一定比例的公屋,以相当便宜的价格(市场价的一半)出售给收入较低的市民,但当其收入超出一定比例之后,就必须让出享受的公屋,目前香港600多万居民中,享受到配套商品房租赁或公屋的共有220万,基于此,本市的“政府租赁房”政策虽然目前还处在试行阶段,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坚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就一定能逐步实现“居无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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