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瑞典学位制度
瑞典的学位制度已有较长的历史,现在基本上处于稳定时期。与学位相关的最高管理机构是瑞典高等教育署。它的主要工作是组织相关专家对某些学校的培养计划进行评估,并决定该校是否有权或继续有权授予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
目前瑞典的学位分大学教育及大学后教育两大系列。在大学教育系列内有大专毕业证(Hogskoleexamen,Diploma)、学士学位(Kandidatexamen,Bachelor's degree)、硕士学位(Magisterexamen,Master's degree)及职业学位(Yrkesexamen,Professional degree)。现就大学教育系列内的证书及学位分述如下:
大专毕业证书:
该毕业证书实际相当于两年的全时制教育,学生至少要完成80个学分后方可获得。在瑞典,每一学分相当于一周的全时学习,每学期完成全时学习可获20个学分。
学士学位:
该学位实际相当于3年的全日制教育,学生至少要完成120个学分的学习以后方可获得。其中在专业领域里至少要完成60个学分(三个学期)的学习,所要求完成的论文至少相当10个学分。
硕士学位:
该学位相当于4年的全日制教育,学生至少要完成160个学分的学习以后方可获得。其中在专业领域里至少要完成80个学分(4个学期)的学习,所要求完成的论文至少相当20个学分或完成两篇各10个学分的论文。
职业学位:
自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根据社会某些行业的需要以及与欧盟其他国家的学位与求职相衔接,从1993年起推出该种学位。职业学位的标准一般由学校自行制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全国性的权威机构具体管理和指导。
职业学位的学习期限不固定,主要取决于学生本人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职业背景。职业学位主要满足学生从事某些职业的需要而设,如医学、工程学或农学硕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学学士等,职业学位的种类总共有51种。
在大学后教育系列有博士学位和副博士学位:
在瑞典的研究领域大约有450个不同的专业,博士生教育实际上是大学毕业后再一个4年的全日制教育阶段。在这一阶段学生要完成160个学分,以课程和交流的方式进行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最终完成比较系统的论文后方可以获得博士学位。
某些学科的博士学位只需要两年时间,但同样需要课程学习和论文;在两年内获得所需学分的学生可以获得副博士学位。在瑞典有权授予博士和副博士学位的机构,是瑞典的大学及与大学有关的研究机构和少数大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