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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宝鸡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新要求
近日,我市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出台。那么,今年有哪些新政策、新要求呢?
不得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
今年,我市将继续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稳妥实施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同时,为保障教育机会公平,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以下简称新政策)明确指出,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此外,新政策指出,民办学校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国学班”不得代替义务教育
近年来,一些社会培训机构擅自招收适龄儿童、少年,以“国学”“读经”教育等名义开展全日制教育、培训,诱导家长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入培训机构,替代接受义务教育。为此,新政策要求各县区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同时,对于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市教育局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报县区教育部门备案,确保义务教育“零辍学”。
特殊学生将得到特殊照顾
对于随迁子女,新政策指出,我市将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对于残疾儿童少年,我市将根据其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等,分别给予随班就读、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惠民政策,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以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来陕工作的外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我市将结合实际,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其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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