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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私募企业深圳占比超九成

失联私募机构 证券行业动态

  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失联私募企业深圳占比超九成,希望考生们能在2017证券从业考试开始前,积极准备备考,争取通过这一关!

  失联私募企业深圳占比超九成

  中基协公示了第十一批失联私募机构名单。这是中基协2017年首次公布私募失联名单,名单中包括106家机构,创下单次公布涉及私募数量的最高纪录。证券时报记者发现,名单中有96家机构注册地在深圳,占比超过九成。

  据了解,中基协在2015年两次公布失联名单,合计涉及16家私募公司,其中2015年11月23日公布12家,2015年12月14日公布4家。2016年公布8次失联名单,合计涉及126家私募,其中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已被注销,部分私募管理人通过及时联系协会,管理人资格得以保留。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严对记者表示,中基协通过登记的私募公司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预留的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均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公司亦未在限定时间内回复相关情况说明,因此这类公司被列入失联名单予以公示。

  对于此次失联名单集中在深圳,陈严表示,有可能是分区域公布。另一位业内人士称,可能是针对深圳地区的专项检查。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亮认为,这些私募可能是注册登记较早的,去年股市行情不太好,一些私募发的产品经常出现亏损,发行难度增加,最终选择了自生自灭。

  另一位接受采访的律师也表示:“之前深圳注册了大量壳公司,备案制推出这些壳没业务,因此就失联了。”

  中基协表示,此次被公布名单的私募机构应于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来函对公司经营情况及风险情况予以书面说明,逾期则被认定为“失联机构”。被认定为“失联机构”的私募机构,中基协会将在官方网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栏目中予以公示,同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标示。新列入失联机构名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中基协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中基协将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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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私募基金失联相关的证券行业动态

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及私募基金监管问题

中国基金业协会 私募基金行业 私募基金监管

  近期,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腾讯中国私募基金年会2016”上的发表讲话,主要针对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及私募基金监管问题,想知道具体详情吗?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一起了解一下吧,更多证券行业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及私募基金监管问题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我很高兴来到本次论坛,就私募基金行业发展问题与大家交换看法,顺便介绍一下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监管的基本思路,凝聚市场共识,共谋规范发展。

  根据2013年6月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央编办对证监会的授权,以及2013年底证监会对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授权,自2014年2月7日开始,协会正式开始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两年来,私募基金发展非常迅速,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不可或缺的力量。截止2016年2月29日,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979家,备案私募基金26,387只,认缴规模5.5万亿元,实缴规模4.42万亿元,私募基金从业人员39.18万人。私募基金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功能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登记备案过程中,我们发现市场机构和广大投资者普遍有一个误区,认为登记备案就是审批,管理人登记成功就意味着获得了牌照。这造成了一大批没有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纷纷来协会登记,部分已经发行了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反而不来登记,或者登记后没有将全部产品进行备案。在这里,我想重申三点。第一、登记备案不是行政审批,更不是变相行政审批。审批是事先对申请事项和申请材料进行的严格的实质审查,并且要给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登记备案是对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只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提出要求,不设许可门槛。第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备案,就要对申请事项和申请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就是要承认接受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约束。第三,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以登记备案文件为依据、为基础进行事中事后监督处罚。

  私募基金方兴未艾,为推动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在全面修订《会员管理办法》,加快7个自律管理办法和2个指引的修订与出台。依托全面覆盖登记备案、募集行为、投资顾问业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合同指引、托管业务、外包业务、从业人员管理的自律规则体系,协会的工作重心将从原来的事前登记备案逐步转向事中事后监测检查和纪律处分。下面,就私募基金行业的自律监管,我想谈三个问题,为什么要管,管什么,以及今后怎么管。

  首先,为什么要对私募基金进行自律监管?

  今年2月1日,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控指引》,2月4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市场对这些自律规则,特别是2月5日的公告反应良好,但同时,我们也听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

  当前,全球主要经济体已经进入“后工业时代”,主要经济体的金融业都面临相似的困境,经济增长乏力,银行信贷资产难以找到保本保收益的贷款项目,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已趋于零,金融业正在进入一个混业经营、创新、竞争的大资管时代。“后工业化时代”经...

与私募基金失联相关的证券从业考试备考辅导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

私募基金市场部工作职责 私募基金市场部岗位职责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范文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有哪些呢?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查看。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1

  1、带领渠道融资团队在全国范围内联系各类金融及代理公司,负责洽谈代理募集基金事宜及签定相关条约,建立投资基金产品销售代理渠道,利用渠道销售基金

  2、带领融资团队开拓基金直接融资业务,完成基金募集任务。

  3、为基金产品部提供及时的理财投资市场信息,以便设计出更符合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

  4、协助融资经理为大客户提供及办理相关服务,并维护好长久良好关系。

  5、组织及开展基金产品募集说明会或讲座。

  6、为公司提供基金产品营销建议以便更好的开拓业务,为公司招聘及推荐优秀的融资经理。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2

  1、有效贯彻公司产品策略及其他政策,组织执行公司宣传、活动策划和媒体采访安排;

  2、协助制定公司品牌战略,负责公司品牌推广规划和执行;

  3、与相关媒体保持良好关系,负责媒体文章的撰写、发稿及相关事宜;

  4、根据公司策略和市场目标完成策划宣传推广和软文撰写;

  5、提出市场推广、品牌、公关、活动等方面的具体方向和实施方案。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3

  1.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向客户提供专业的理财产品;

  2.根据业务需求,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相关客户群的信息资料;

  3.根据客户的理财需求,帮助客户制定资产配置方案并提供专业的理财建议咨询与服务;

  4.及时收集并处理客户的反馈意见,维护客户关系;

  5.完成上级领导制定的销售目标,且按时保质的完成销售报告;

  6.根据业务要求,定期做好客户的回访、维护和再开发,主动、积极地为客户提供各类理财产品。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4

  1、负责公司销售任务,协调各方资源,完成公司任务;

  2、维护投资者关系,持续发掘客户需求;

  3、负责公司产品发行等相关内容;

  4、协助总经理完成部门工作,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建议和措施;

  5、完成公司要求的其他工作。

  私募基金市场部职责5

  主导基金募集工作,负责与渠道方、托管方等合作方联络,完成产品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营销策划工作。包括撰写文案材料,维护自媒体资源等,帮助公司品牌形象的宣传与推广。

  对接券商、银行、保险、第三方理财机构等销售渠道,协助完成基金销售业绩。

  紧跟行业发展动态,为公司产品设计提供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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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正式发布

基金业协会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2016年4月18日,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是我国首套针对私募基金合同文本的系统性的行业指引,想知道具体详情吗?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一起了解一下吧,更多证券行业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正式发布

  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年4月18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统称《合同指引》),分别针对契约型、公司型和合伙型私募基金。《合同指引》是我国首套针对私募基金合同文本的系统性的行业指引,明确了私募基金规范性内容框架,厘清了私募基金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强化了各类基金的内部治理,充分体现了不同组织形式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特点。

  《合同指引》强化了基金治理,针对“契约型”组织形式的基金,突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的功能和作用,明确可灵活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不会大幅增加行业执行成本,具有切实的可行性。此外,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使得公司型、合伙型基金的投资者保护和基金治理已经具备法律基础,投资者可通过股东会和董事会等形式参与基金治理。《合同指引》对相关规定也有所承接。

  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出,《合同指引》为投资者提供合同文本参考,引导投资者购买合同文本规范的私募基金产品。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也应参照《合同指引》整改业务开展中的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实现合规经营。

  此外,《合同指引》重申私募基金备案要求,强化了行业信息收集要求。明确私募基金应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后再进行投资运作,并按相关要求对基金份额登记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进行备份。

  详细解读: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信托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基金业协会今日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以下统称《合同指引》)。《合同指引》吸收了各类私募基金行业多年发展所积累的实践经验,对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意义非凡。

  《合同指引》是我国首套针对私募基金合同文本的系统性的行业指引,明确了私募基金规范性内容框架,厘清了私募基金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强化了各类基金的内部治理,充分体现了不同组织形式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特点。《合同指引》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它的出台将为鼓励当事人契约自治、推动行业发展创新、强化信托关系、降低行业成本打下坚实基础。

  私募基金行业的个性化、差异化特质明显,契约自治是行业永葆活力的能量之源。私募基金合同(含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是规定投资运作流程和当事人权责的基石,是投资运作顺利开展的根本。然而,实践中一些私募机构滥用产品设计的自主权,以违法违规手段设置合同条款,侵害投资者利益,甚至借用私募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形式从事非法集资。这些行为抹黑了行业形象、透支了行业信誉。另一方面,一些私募机...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私募基金自查自纠

私募基金自查自纠 私募基金自查 证券行业动态

  2016年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广大考生们在看书的同时,也要多多关注相关资讯,掌握行业动态,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私募基金自查自纠”。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出国留学网。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私募基金自查自纠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做好私募基金“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相关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在私募行业开展为期1个月的自查自纠活动,对资金安全性、运作合规性以及已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的薄弱环节进行抽查。

  通知显示,私募“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的重点工作包括三项。一是积极开展全行业自查自纠活动。根据证监会近两次专项检查情况,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意识薄弱,违法违规事件不断。基金业协会要求,被检查发现问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整改落实,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参照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排查机构自身可能存在的重点环节风险隐患,加强私募机构内部管理,强化守法意识与合规意识,规范开展私募基金业务。

  自查自纠范围包括公开宣传推介、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兼营非私募基金业务等高发频发、重复发生的薄弱环节以及资金安全性和运作合规性。自查活动时间将持续1个月,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底。

  基金业协会表示,自查结束后,协会将定期抽查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落实整改情况,对自查问题比较严重、整改不到位、问题重复发生、出现新风险新问题等情况的私募机构,将进一步采取相关自律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将及时移交监管部门处理。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及制度建设,提高风控合规意识。针对私募基金行业风控意识薄弱、合规人员较少、有效制度缺乏等问题,通过私募机构开展政策学习,员工培训以及业务自查等方式,了解最新私募政策及相关自律规则,加强机构内部守法合规意识,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重点关注是否建立投资决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利益冲突防范、信息披露、档案管理、激励约束、内部问责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存在风险薄弱环节和重大遗漏,加强机构自身自律意识,完善内部风险合规管理,提升整个私募行业规范运作水平。

  三是强化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和社会责任教育。面对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风控与合规意识薄弱、社会责任意识欠缺、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等问题,通过回头看工作,以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典型案例等方式,组织开展一次私募基金行业守法意识、合规意识的教育活动,提升私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法合规意识,严格自律,合规展业。协会也将制作相关政策宣传课程,列入基金从业人员年度后续职业培训强制学时,便于私募机构及时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以及开展内部员工培训,相关后续培训课程及学时要求协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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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私募基金检查执法2015年情况通报

  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以来发展迅速,证监会为督导私募基金行业规范运作采取了很多措施,具体情况如何呢?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一起了解一下吧,更多证券行业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证监会:私募基金检查执法2015年情况通报

  私募基金自纳入证监会监管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万家,基金规模5.1万亿。部分私募基金规范运作,对推动创新创业、增加融资渠道、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切实贡献。但私募行业在迅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为督导私募基金行业规范运作,加强风险防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15年,证监会组织会内各方力量共对140余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配合地方政府对40余家涉嫌非法集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了风险排查。

  检查发现,当前私募基金领域存在以下违法违规问题,甚至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

  一是登记备案信息失真。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更新不及时,没有按规定报送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变更情况。

  二是资金募集行为违规。如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变相降低投资者门槛、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夸大或虚假宣传、违规保本保收益、投资者人数超过法定人数限制等。

  三是投资运作行为违规。如挪用或侵占基金财产、将固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违反合同约定列支费用、进行利益输送等。

  四是公司管理失范。如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管理薄弱;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披露信息不充分;没有建立利益冲突防范机制或执行不到位等。

  五是涉嫌违法犯罪。如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

  为遏制违法犯罪和违规经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2015年,证监会区分不同情形,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对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二是对以下2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中逢昊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华夏恒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六宝(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威士曼惠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原新晋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金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晋商世纪山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誉霖恒信股权投资管理(大连)有限公司、鼎立资产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广州银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稳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奥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朋联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圣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垚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太平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东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以马内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是对以下2家私募销售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上海好买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财富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应审慎选择私募基金投资

投资者私募基金投资 私募违规违法行为

  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投资者应审慎选择私募基金投资”,希望对考生们有帮助!

  违规私募有六个“标签” 投资者需额外关注谨慎投资

  私募违规违法行为在证监会依法、从严、全面的监管要求被一一揪出,仅广东证监局就查办了广州穗富等6家私募机构案件,并将个别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情况通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有力遏制了日益多发的私募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促进私募机构规范发展。

  广东证监局相关人士指出,通过调查发现,私募机构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第一,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和推介私募基金产品。部分私募机构主要是通过公司网站、微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私募机构的公司网站未设定特定对象的确定程序,非特定对象均可点击阅读私募机构在公司网站上发布的私募基金产品信息。其中,有部分私募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平台合作,缺乏必要的管理,通过网站公开宣传推介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甚至根本不存在,而且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是虚假的,涉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推介。

  广东局调查的6起案件中,3家私募机构存在通过网站向不特定对象推介宣传私募基金产品的违规行为,如私募机构青原投资、云系投资、广东某汇都存在这种情况。其中,对青原投资和云系投资已作出行政处罚,广东某汇的违规事项正在调查中。

  第二,私募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基金产品备案手续。部分私募机构未按规定对私募基金产品办理登记备案以规避监管,私募机构经常设立以投资为目的有限合伙企业,由私募机构担任普通合伙人,向投资者非公开募集资金(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这种有限合伙企业实际上属于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产品,但私募机构经常不将这种产品办理备案。

  第三,私募机构募集时未对投资者进行有效风险测评,并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部分私募机构利用未备案的有限合伙型基金以少于100万元的标准向单个投资者募集资金以规避监管,违反合格投资者100万元门槛的规定。同时市场上也存在部分私募机构通过一些互联网平台开展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产品收益权的拆分转让业务。具体方式为私募机构先找关联公司及个人以合格投资者身份购买私募产品,然后通过交易平台将私募产品收益权拆分转让给平台注册用户,通过拆分转让收益权,突破私募基金单个投资者投资门槛要求,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另外,将私募产品转让给不特定数量的个人投资者,可能导致单只私募产品投资者数量超过200个,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在广东局调查的6起案件中, 2家存在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1家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如青原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并负责管理的有限合伙型基金浩源泰兴,向6名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单个投资者募集资金少于100万;中某创投管理的有限合伙型基金“广州萌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未在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向17名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单个投资者募集资金少于100万。对于上述2起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广东局已对青原投资作出行政处罚,对中某创投正在调查中。而调查中发现云系投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已依法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第四,私募机构投资运作行为违规,挪用或侵占基金财产。部分私募机构未将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管,并将固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实际控制人或相关私募从业人员挪用或侵占基金财产;违反合同约定列支费用、进行利益输送等。广东局调查的6起案件中,1家存在挪用基金财产的违法违规...

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募集办法合格投资者等规定细化

基金业协会 私募基金募集办法

  日前,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私募基金销售主体、募集流程、从业人员资质、合格投资者认定,想知道具体详情吗?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一起了解一下吧,更多证券行业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募集办法合格投资者等规定细化

  日前,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下称“募集办法”),对私募基金销售主体、募集流程、从业人员资质、合格投资者认定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引起了私募基金行业广泛关注。

  新规首先明确了私募基金两类销售主体,只有私募管理人、拥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方能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此外,募集流程进一步严格,根据规定,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其中,签署合同及打款后的投资冷静期不少于24小时,在此期间募集机构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冷静期满后,应由非销售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方式进行回访确认。

  新规要求,私募基金募集从业人员也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私募基金推介前,须进行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者需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根据募集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或个人:机构方面,要求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方面,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此外,还要求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募集办法再次明确禁止拆分转让的行为。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募集办法还明确了募集专用账户的监管。包括基金须设立募集归集账户,分配收益时采取资金原路返回原则;禁止挪用募集账户中的募集资金。此外,还规范了私募基金的推介行为,向特定对象推介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收益,包括(禁止使用)“预期收益”、“预测投资业绩”、“预计收益”、“欲购从速”、“申购良机”、“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措辞和内容。

  上海一家私募基金人士称:“目前我们公司募集方式主要是外部代销,直销的并不多,所以新办法对公司影响不大。这次募集办法规定非常细,在规范私募基金募集和销售方的同时,主要是为规避不合格投资人进入市场,这是在防范风险上多了一道闸门。另外,这在私募基金营销上营造出一种‘高大上’的标准,有利于吸引真正的高端客户。”

  募集办法的发布,是私募基金行业迈向规范发展的重要一步。此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已陆续发布了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另据业内人士介绍,多项其他管理办法也在推进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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