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友们都准备好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点:税法适用原则”,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点:税法适用原则
内容 | 要点 |
法律优位原则 | (1)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法律>法规>规章} |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1)含义: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1)含义: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1)含义: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该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