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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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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河北高考加分政策

  河北省今年高考优惠加分项目及分值公布,10类考生可以享受优惠加分,最高分值为20分。对于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报考省外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最高一项,报考河北省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最高一项。录取时是否考虑加分因素,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今年国家确定的高考优惠加分项目有: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烈士子女增加2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此外,国家确定的高考优惠加分项目还包括: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且今年经过省教育厅专项资格认定合格的;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这几个加分项目要求应届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且2014年12月31日前获得,按高考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将于2018年起全部取消。

  河北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为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河北省高校省内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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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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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河北高考加分政策

  近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报名时,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和《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申请,否则将不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应注意哪些事项?

  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报名时,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和《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7〕30号)的要求进行申请,否则将不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申请优惠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符合农村独生子女照顾政策的考生和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其申报程序按报名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优惠加分的程序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三侨考生按省侨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2、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加分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不在报名时进行申请,但须于4月30日前将经市、县、乡三级(省直管县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审定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报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二) 申请优先录取的程序

  1、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按照冀招委普﹝2015﹞4号文件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登记,同时上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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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4年河北高考加分政策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4年河南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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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 2014年河南高考招生办法通知已经发布,其中公布了2014河南高考加分政策,以下为详细信息!

  47.下列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入选国家“****”和省“****”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烈士子女。

  48.下列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其中第7、8项不限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单册);

  (6)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统测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在报考当年经全省统一专项测试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者;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49.下列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

  50.第47条、第48条、第49条加分规定不累加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须经过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办审核,并经省、省辖市、县(市、区)招办及学校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51.报考军队院校的飞行与指挥专业,经政审和招飞检测合格的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投其他类别院校(专业)不再享受加分。

  52.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及对口招生、专升本)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如果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省外高校对...

2014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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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2014年湖南高考加分政策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用!

  三种类型加分调低或取消

  2011年出台的《湖南省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于2014年高考起正式实施。《调整方案》对原加分政策作了较大调整。体育类、艺术类、中学生学科竞赛类三部分考生的高考加分均有下调,部分政策取消或调整。

  体育类今年还取消了市州级体育比赛加分资格。

  调整省级体育比赛获奖考生加分的运动项目,限定为教育部明确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取消我省自定的健美操、网球、体操和定向越野等4项。

  “三独”、艺术特长生不再加分

  2013年,湖南在《调整方案》基础上对部分项目作了进一步调整,从2013年秋季高一新生入学开始适用,即2016年高考起开始实施。

  取消:参加“三独”比赛获奖加分项目。

  调整: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或城镇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或5分的优惠政策,由过去面向全国高校投档时使用,调整为仅向我省高校投档时使用。

  降低分值:降低体育各加分项目5分分值,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同时,认真规范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明确高水平运动员各方面的报考条件,通过严格按条件录取和严格执行公示、备案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

  其他项目调整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限篮球、排球、足球主力队员,下同)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6名

  省级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前3名

  具有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省“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奖

  中学生学科(数、理、化、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微博]电脑制作活动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

  少数民族聚居州、县、乡的少数民族学生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学生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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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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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高考加分政策

  2014年贵州高考加分政策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详细信息,希望对您有用!

  2014年贵州高考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总分加2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总分加2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总分加20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获前六名的,总分加20分。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获前六名的(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是秩序册、成绩单册),总分加20分。

  (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等八个项目之一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通过省招生委员会组织测试并认定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毕业考生,总分加10分。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贵阳市(三县一市除外)、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

  3.烈士子女,总分加10分。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加20分。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可享受省内高校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所报考省内高校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我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总分加10分。

  2.侨眷考生,总分加10分。

  (五)对在我省三个自治州所属各县(市)及少数民族自治县和贫困县连续工作或任教十五年以上的汉族干部、公办中小学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其子女高中阶段在上述地区就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审查公示后,考生报考第二批本科省内高校,总分低于第二批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的,且所报考的省内高校投档线为第二批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可向该省内高校提供该生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凡已调离上述地区或其子女高中阶段未在上述地区就读的,均不得享受此项政策照顾。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查公示后,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地级(含)以上表彰的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015年河北高考政策取消体育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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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自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取消体育高考加分项目。对已经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采取过渡办法,加分项目暂时予以保留,加分分值降为5分,2018年起全部取消。

  为做好今年已经获得加分资格考生的认定工作,省教育厅要求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三年内)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运动员,如申请2015年高考体育优惠加分,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资格认定专项测试。专项测试于2015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省教育厅提醒考生,凡异地办理运动员等级证或代表其他学校参加比赛获得成绩证书的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所属学校和市教育局的证明,说明考生体育特长情况及异地(或代表其他学校)参赛、办等级证原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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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东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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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的加分率仅为0.48%,明年将降至0.43%,同时保送生也将大幅缩水

  羊城晚报讯记者林世宁、实习生罗欣报道: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日前正式公布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今年广东享受加分的考生总数为3521人,加分率仅为0.48%。另据了解,从明年开始,保送生资格也实施新政策,届时,广东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人数也将大幅减少。

  两百考生中一人可加分

  广东今年的加分政策与2012年相同,包括各类竞赛获奖者、优秀学生、少数民族考生、“三侨”相关考生、退役军人考生等在内的七大类考生有加分资格,加分值在10到20分不等。

  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广东省2013年能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总数为3521人,高考报名总数为73万,高考加分率约为0.48%,相当于200名考生中只有1人可享受高考加分,略低于2012年的0.53%,与北京高达18%的受照顾比例相差甚远。

  记者对比广东省去年和今年的加分名单及数据发现,今年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和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人数为2339人(约占加分人数66%),去年该项加分的考生大约为2544人(约占加分人数70%),比例较去年降低4%。一直以来,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都占据高考加分的大部分。对此,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少数民族聚居地多处于偏远山区,教育落后,给予加分优惠,是为了让他们有跟多的机会享受高等教育。

  加分要求广东比北京高

  记者对比2013年广东和北京的加分细则发现,两地细则都涵盖了少数民族考生、竞赛获奖者、优秀学生、退役军人考生、立功军警子女等几大类,但广东省比北京市对考生的资格要求更为严格。与北京市(省级)三好学生、市(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都可享受加分的规则相比,广东省规定只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才能享受20分的加分,全省只有76人,约占加分总人数的2%,而北京享受这一加分的总共有3021人,占31.5%。

  明年采用新的加分政策

  2010年教育部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大调整,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使用调整后的新办法,以此推算,2014年高考将采用新的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将从目前的23个锐减至6个,加分分值也由原来的10分到20分统一规范为本科加5分,专科加10分。这意味着,今年将是高考加分“最后的盛宴”。

  记者对照2013年高考招生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按照“瘦身版”加分政策,广东明年高考加分率将降至0.43%。

  保送生明年不到三百人

  当大部分高中学生奋战高考考场的时候,少数部分的保送生不需要参加高考、或无压力高考,对于这种两极的现象,社会各界对此争议颇大。支持者认为,有资格被保送的学生一定是具有某些方面的特长或者综合素质高,这些学生获得保送的资格也无可厚非,这是国家重视人才的一种举措。更多的是反对的意见,有网友认为,“保送生资格审查不透明,为了争取到优质学校的录取资格,可能存在很多不被公众所知的现象,而且这种‘一步登天’的升学道路,并不真的有利于学生的成长”。

  在教育部公示的2013年获得高校保送资格的考生名单中,广东省的学生共685名(含外国语学校推荐280名),包括省级优秀学生、各类奥林匹克竞赛、单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等在内的16个项目。而从明年开始,保送生资格也将瘦身。

  根据《关...

2013年河北省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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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月份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我省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引起考生的关注,为帮助大家正确理解,省教育考试院3月1日又对此项政策做了解读。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通知》中关于高考优惠加分的调整分三个部分表述:第一部分为2011年已开始执行的优惠加分调整项目,即“从2011年高考开始,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第二部分为即将开始执行的优惠加分调整项目,即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毕业当年开始,进行调整的高考加分项目: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第三部分为即将取消的优惠加分项目,即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毕业当年开始取消高考优惠加分的项目,包括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学生、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需要提醒考生的是:本《通知》公布的优惠加分项目为进行调整的高考加分项目,应注意项目、加分分值和生效期的规定。未提及的项目如:散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台湾省籍青年,侨眷高知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烈士子女,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等仍按往年政策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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