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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报名入口

湖南省基层政法干警 湖南政法干警报名入口

  2015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公告已发布,出国留学网湖南政法干警考试网届时将会第一时间更新湖南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入口快捷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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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全面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录公告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考职位条件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省司法厅政治部,0731-84586377)联系。

  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为50元。缴费时间为9月7日9:00至9月10日17:00。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结束。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报考人员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于9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带上述凭证和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及身份证原件,可就近到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确认盖章,再传真至省人事考试院(传真电话:0731—85063791、85063798)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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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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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印发的《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培养计划、招考职位和培养院校

  全省计划为基层司法所、基层监狱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生)298名,其中,基层司法所189名,培养院校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基层监狱戒毒机关109名,培养院校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考职位详见《2015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务员招考(招生)职位表》(见附件1-2,以下简称《职位表》)。培养模式及培养专业(方向)如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山东政法学院试点班,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监狱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培养专业(方向)为教育学专业(矫正教育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山东政法学院培养专业为法学专业、监狱学专业。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或基层监狱戒毒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培养专业(方向)为法律事务专业、社区矫正专业和司法警务专业(安全防范方向)。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试点班招录对象

  1.2015年8月28日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中退役、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专为大学生退役士兵设置的职位。高中及大专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15年8月28日前取得,其中应届专科毕业生须为山东生源)。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报考专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设置的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基层司法所的,年龄在18周岁至33周岁之间(1981年8月28日至199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基层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6年8月28日至199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其中,退役士兵报考的,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1989年8月28日至199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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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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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政法干警招录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更多人了解相关讯息,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将为您及时提供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程序。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程序

  (一)确定招录计划。招录计划主要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招录资格条件、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内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所附培养计划表确定的专业、数量等制定招录计划。各试点省级编办要会同省级政法机关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数额内落实好试点所需编制,不得造成新的超编。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用于试点招录的政法专项编制挪作他用。

  (二)发布招考公告与报名。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并向社会发布。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报名库通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网址:http://zf.chsi.com.cn或http://zf.chsi.cn,以下简称“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名信息应严格按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生信息标准》(以下简称《信息标准》,见附件3)进行采集。

  (三)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详见附件2)。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本次考试在试点省(区、市)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设置考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置考点。考务工作在招录培养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教育考试由试点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四)面试、体检、考察、数据传送和录取。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一定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职位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于12月底前按《信息标准》通过“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根据“招录工作专网”上的拟录取名单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公示无异议的,相关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

湖南省2015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的公告

湖南基层政法干警 政法干警报名时间

  出国留学网湖南政法干警网为您整理提供“湖南省2015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的公告”,希望对您有帮助!

  湖南省2015年基层政法干警招录的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招录基层政法干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计划、招录职位和培养院校

  我省今年计划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区)司法机关以及省直监狱、戒毒单位招录培养干警156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107人;面向“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47人,含大学生退役士兵25人。培养院校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培养层次为专科教育。(具体计划和职位详见附件1)

  二、招录培养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9月7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27周岁,即1987年9月7日以后出生)。

  2. 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为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7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2.须高中(限退役士兵)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符合具体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公告发布之日,户籍在湖南省或具体职位规定的市(州);

  5.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试用期内被取消(含本人放弃)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毕业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同时持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退役证。

  三、报名

  本次招录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7日9:00至9月10日12:00。报考人员请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hunan.gov.cn)、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

2015政法干警招录对象及条件

2015政法干警招录对象 政法干警

  2015政法干警招录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更多人了解相关讯息,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将为您及时提供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对象及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各地应拿出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拿出20%左右的招录培养计划,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列入专门计划的“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法院系统专科“双语”试点班,主要从当地具有一定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优秀青年、村干部中招录。其他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试点班,从退役士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其中,对西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及其他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各试点省(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采取放宽报名资格条件等措施,加大招录当地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生源或招录曾在当地服役的退役士兵的力度,以保障学员毕业后可以安心到定向单位工作。

  各地在设置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时,可对专业性较强职位提出一定的资格条件要求,既要避免因资格条件设置过高而无人报考,也不能过于宽泛。其中,法医、刑事科学技术等培养专业,只设本科学历层次培养,其相应职位应对考生提出理工学科背景要求(如,可要求考生有医学、化学、数学等学习背景)。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拿出不超过30%的招录培养计划设置本地(市)户籍限制或在本地(市)生活工作一定年限的要求,更好地解决这些地方基层政法岗位“招不到”和“留不住”的问题。

  (二)招录基本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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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5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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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提供的贵州2015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1个部委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机制,加强我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我省经济欠发达的县(市、区、特区)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全省招录培养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社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后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招录工作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方面的监督。

  (三)统考择优。招录培养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教育厅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后一律到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各有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素质。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指导,统一协调组织,确保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有序进行,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组织实施。办公地点设在省政府大院五号楼13层省公务员局1310室。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招录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部门及有关院校应根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的口径进行宣传。

  三、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一)专科教育(职位类别为C)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为我省县(市、区、特区)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职位类别为B)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为我省县(市、区、特区)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含双语二学位)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

2015年辽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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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2015年辽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方便。

  2015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252人。其中法院系统3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36人),检察院系统26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10人),公安系统19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159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31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9时至8月28日24时,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5日8时至20日24时。笔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

  为加强政法工作和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1部委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省决定继续实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招录培养计划

  (一)培养方式

  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经考核符合相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毕业后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试点班设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学制均为两年(含半年实习期)。

  (二)招录培养计划

  2015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252人。其中法院系统3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36人),检察院系统26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6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10人),公安系统19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159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31人)。

  具体的职位及计划、培养院校及专业设置、培养模式、报考要求等信息详见招考(招生)职位表。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1.面向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报考者应为2015年当年毕业并于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其中,公安系统限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6年 8月26日(含)至1997年8月26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非人民警察职位,限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81年8月26日(含)至1997年8月26日(含)期间出生)人员报考。

  2.面向“四个计划” 2015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面向“四个计划” 2015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职位,限纳入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以及我省选派或辽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西藏政法机关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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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西藏政法机关政法干警体能测评及体检工作即将开始,政法干警体检时间为1月21日,参加了此次西藏政法机关政法干警体检的考生们,觉得自己是否能够顺利通过政法干警体检了。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西藏政法机关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政审通知”,请认真查阅!

  2015年西藏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考试合格人员体检有关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5年我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考试合格人员体检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6年1月21日上午8时30分

  (二)体检集合地点:考生所报考系统区直政法部门政治部。

  (三)体检注意事项:1、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2、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4、体检费用男322元/人,女342元/人,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政审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主动与本人报考系统区直政法部门政治部联系,下载本系统政审表,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政审。区直各政法部门政治部联系方式:区高法政治部联系人刘鸿霞,联系电话: 08916288809, 18908981999;区检察院政治部联系人:杨新军,联系电话:08916249096,13989997989;区公安厅政治部联系人:米玛罗布,联系电话:08916311092,15728902958;区司法厅政治部联系人:德吉,联系电话:08916285722,18689006128。

  三、资格复审

  请各位考生携带相关证书(学位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件(准考证、身份证、退役证、户口本)和本人免冠1寸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原件于2016年1月20日到本人所报考系统区直政法部门政治部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由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还需参加体能测评,具体由区公安厅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统一参加体检、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及政审等相关工作,对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等相关工作的,视为考生本人主动放弃。

  特此通知。

  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务员初任心得

  xxx 年xx月xx日―xx日,根据市人事局的安排,我有幸参加了xxx年度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学习班。在为期一周的培训中,培训班紧紧围绕“快速适应岗位,争当合格公务员”这一主题,精心安排**市委党校学识渊博的教授专家开展深入浅出地授课,使我较为系统的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公务员法》、《公文写作》、《政务与社交礼仪》、《规范行政程序》、《公务员职业道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一些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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