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2017年内蒙古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栏目,提供与2017年内蒙古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7年内蒙古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

内蒙古统一鉴定实施方案 内蒙古鉴定实施方案

  2017年内蒙古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更多理财规划师报名时间,请访问出国留学网理财规划师考试栏目。

内蒙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通知
内蒙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通知
内蒙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通知
内蒙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通知
内蒙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通知
内蒙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通知
内蒙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通知
内蒙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通知
内蒙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通知
内蒙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通知

与2017年内蒙古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相关的理财规划师考试资讯

关于做好内蒙古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 内蒙古全区统一鉴定

  关于做好内蒙古2017年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更多理财规划师报名时间,请访问出国留学网理财规划师考试栏目。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管理,提升鉴定质量,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要求,现将 2017年全区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2017年将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理财规划师等7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

  (二)自治区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根据我区技能人才的实际需要,自治区将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安全评价师、智能楼宇管理师等3个职业的自治区统一鉴定。

  如国家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统一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二、时间安排

  (一)2017年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实行统一鉴定日,具体日期是5月20、21日,11月18、19日(详见附件1)。

  (二)参加2016年物流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三)各盟市鉴定中心要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统一鉴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列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工作。

  三、申报要求

  参加统一鉴定的考生,由报名培训机构通过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录入数据并上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送自治区鉴定中心进行复核。

  四、鉴定方式

  (一)根据国家考核有关规定,三级以下(含三级)职业资格的考评分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两项,两项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二级以上(含二级)职业资格的考评分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项,三项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理论、技能、综合评审成绩其中一项或两项不合格者,可在一年内参加一次补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鉴定工作。各盟市要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减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36号)精神,积极贯彻政府职能转变和职业资格管理改革与清理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公信力。

  (二)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原则。各盟市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擅自降低申报条件。

  (三)规范数据上报工作。各盟市鉴定中心、直属报名培训机构,须认真做好考生信息采集和核对工作,杜绝因工作失误造成考生补考科目错误、考试类型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资料安全管理。各盟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区统一鉴定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鉴定试卷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五)严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盟市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统一鉴定考点的集中管理,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监控等措...

与2017年内蒙古全区统一鉴定实施方案相关的理财规划师考试资讯

2017年内蒙古赤峰松山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赤峰事业单位招聘 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 赤峰事业单位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更多事业单位招考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赤峰市松山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全区教育单位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根据我区教师需求状况,经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招聘方案予以公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单位

  (一)招聘计划:13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3人,政治2人,地理4人,音乐1人,体育1人。

  (二)招聘单位:地质二中。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2018年应届及往届毕业汉语授课免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为全日制且本硕为 同一专业),有教师资格证。

  (五)部分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河南 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汉语授课2018年应届和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为全日制且本硕为同一专业,有教师资格证

  (六)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无三方协议的人员(往届生不做要求);

  2.被开除学籍的人员及肄业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赤峰市人事考试网、赤峰教育网、松山区政府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条件、学科计划。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上午8:30到下午3:00。

  2.报名地点: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406室)。联系电话:0476-5867707。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普通话等级证(往届生、研究生提供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业成绩 单、研究生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方协议书,当场填写《赤峰市松山区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 。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12月29日。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100分)。

  (1)考察:查阅相关材料。(10分)

  (2)试讲:人教版高中教材,内容自选(60分)。试讲10分钟,需准备教案12份(试讲50分,教案10分),试讲顺序抽签确定。

  (3)综合面试:试讲结束直接进行综合面试,时间5分钟(30分)。<...

内蒙古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高考改革 内蒙古高考改革 内蒙古招生制度改革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内蒙古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内蒙古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6〕154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0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9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培养多样化高素质人才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公平和多样的教育提出更高期盼。但现行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学生选择性不够和过度偏科、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影响了学生的成长、成才、成功,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素质教育导向。着眼于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优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更大舞台。

  2.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追求更高水平的公平。

  3.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评价体系,充分体现学生全面发展导向,科学评估学生综合素质状况,更多展示学生个性特长,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

  4.注重系统综合改革。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循序渐进、稳妥实施。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做好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招生与管理等关系,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

  (三)总体目标。

  2016年启动自治区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18年整体实施。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地区特点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

2013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实施方案

音乐高考

  一、总则

  1.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音乐类专业自治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和音乐类专业考试特点,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2.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着重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或按音乐类专业招生的相关专业对音乐技能的基本要求,为高等学校选拔音乐类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3.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牵头并委托自治区有关本科院校(以下简称主考院校)承担考试的相关考务工作。

  二、报名

  4.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包含专业为音乐学、音乐表演等,凡拟报考此类招生专业和招生学校明确要求必须具有音乐类相应考试成绩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否则,相应专业不予录取。

  5.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为:12月1日-12日(与高考报名时间相同)。

  6.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年度报名条件的拟参加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预报名和缴费并到户口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报名确认手续。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为已报名的自治区音乐类考生发放《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各主考院校负责向考生发放《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考试通知单》。

  7.拟报考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包含专业和学校明确要求必须具有音乐类相应统考考试成绩的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根据本人实际选择如下报考类别之一:汉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文)和蒙授音乐(理)。

  8.报名时,音乐类考生还需选择声乐或器乐之一作为参加音乐类面试专业考试科目,二者不得兼选。同时,需填报参加专业考试的曲目名称,其中选择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须确定唱法(美声、通俗、民族和原生态,原生态包含长调、短调民歌和呼麦)并填报三首歌曲(须标明调号),选择器乐考试的考生须确定乐器种类并填报两首乐曲(练习曲和乐曲均可),乐器种类只能从给定的乐器中选择其中之一,歌曲及乐曲曲目由考生自定。

  三、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9.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费由主考院校按照相关标准于考试前收取。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按照主考院校确定的收费标准缴纳专业考试统考费。

  10.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实行全区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科目包括基本乐理和练耳,实行网上阅卷,对蒙语授课考生将提供蒙文翻译试卷。面试科目包括视唱和声乐(或器乐),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各科目考试场所均实行全封闭管理,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对考试过程实时视频监控和对每一个考生考试内容全程录像。

  11.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形式、考试时间如下:

  (1)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分为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满分为300分。基本乐科包含视唱、练耳和基本乐理三项,满分为60分;主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满分为240分。

  练耳和基本乐理考试时间共计2小时。

  基本乐理部分卷面原始分数满分为100分,加权后按满分10分计入音乐类专业统考总分,考...

2014年内蒙古高考招生实施意见

高考 2014内蒙古高考 2014内蒙古高考招生意见

  以下2014年内蒙古高考招生实施意见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其他相关规定及要求,我区已安排部署了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等环节工作,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另行适时发布,现结合我区实际,就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以下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设置与计分办法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类别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分22个报考类别: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汉授美术(文)、蒙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理)、汉授音乐(文)、蒙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理)、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文)、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理)、汉授体育(文)、蒙授体育(文)、汉授体育(理)和蒙授体育(理)。

  (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按文、理两大类设置,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设置方案。

  1、普通文科、汉授美术(文)、汉授音乐(文)、汉授编导(文)、其他艺术(文)、汉授体育(文)的考试科目:语文(朝鲜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普通理科、汉授美术(理)、汉授音乐(理)、汉授编导(理)、其他艺术(理)、汉授体育(理)的考试科目:语文(朝鲜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报考以上类别要求加试蒙古语文(乙)的考生必须既考蒙古语文(乙)又考外语。蒙古语文(乙)和外语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蒙古语文(乙),未考外语,则蒙古语文(乙)成绩按50%计入总分;若只考了外语,未考蒙古语文(乙),则外语成绩按50%计入总分。其他各科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

  报考以上类别要求考试朝鲜语文的考生不考语文但必须加试民族汉考三级。此类考生先分别按如下两种办法计分:总分1: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朝鲜语文和民族汉考三级(按总分150分折算,以下同)科目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为一科计入总分。总分2:朝鲜语文、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民族汉考三级和外语科目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然后,取总分1和总分2两者中分值高的作为高考总分(若总分1和总分2相同,则任取其一作为高考总分)。

  2、蒙授文科、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类别的考试科目:蒙古语文(甲)、文科数学、文科综合、民族汉考三级、外语。蒙授理科、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蒙授其他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类别的考试科目:蒙古语文(甲)、理科数学、理科综合、民族汉考三级、外语。

  报考以上类别的考生必须既考民族汉考三级又考外语。此类考生先分别按如下两种办法计分:总分1: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民族汉考三级和蒙古语文(甲)科目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为一科计入总分。总分2:蒙古语文(甲)、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

2014年内蒙古艺术高考实施办法

艺术高考 2014内蒙古艺术高考实施办法

  以下2014年内蒙古艺术高考实施办法信息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搜集整理,希望对您2014年高考有所帮助!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与往年相比,2014年艺术类招生有三大变化。

  一是增加艺术类专业全区统考科类。在美术类、音乐类继续实施统考的基础上,新增汉语授课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可以参加校考。报考其他艺术类的考生既可参加联考,也可参加校考,还可以两者兼选。

  二是对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文化成绩有新要求。按照教育部(微博)规定,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考(微博)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三是艺术类各类别兼报有新规定。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3个类别之间不能兼报。

  据了解,2014年艺术类专业各类别所包含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三科,统考时间为2014年1月4日;音乐类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包括基本乐理和练耳)时间为2014年1月12日,面试(包括视唱和声乐或器乐)时间为2014年1月7日—17日;编导类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包括基本知识测试、命题写作、影视作品分析)时间为2014年1月12日,面试(包括编导创意和回答考官提问)时间为2014年1月8日—17日。

  

高考频道精心推荐:

  内蒙古2014高考信息汇总频道

  2014年艺考专业报考报名指南解读

  艺术生必知:中国最全各类艺术院校分类

...

2017年内蒙古秘书等职业鉴定补考通知

内蒙古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内蒙古秘书资格考试

  本文“2017年内蒙古秘书等职业鉴定补考通知”由出国留学网秘书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您!

  关于做好公共营养师等职业鉴定补考的通知

  内职鉴字2017〔2〕号

  各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对公共营养师等职业的考生给予一次补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公共营养师(4-1级)、营养配餐员(4-3级)、秘书(3级)等(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月20日-3月10日

  盟市上报时间:3月11日-3月13日

  理论(笔试)时间:3月26日8:30-10:00;

  技能(笔试)时间:3月26日10:30-12:30;

  综合评审时间:3月26日14:00-18:00。

  三、申报条件

  2016年已参加过以上职业的技能鉴定活动且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四、鉴定收费

  各盟(市)鉴定中心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552号)文件要求,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免鉴定费用。

  五、工作要求

  各盟市要高度重视,精密部署,本着以人为本自主自愿的原则,按照相关考务要求,妥善做好公共营养师等职业的补考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安

  联系电话:0471-6606203

  附件:全区统一鉴定补考职业及级别

  2017年2月22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 :2017年全区统考补考工作.docx

  2017自治区统考复习资料.zip

  内蒙古秘书资格考试栏目为您提供: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