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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省社保政策

2017江西省社保政策 江西省社保政策 江西的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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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江西省社保政策

  1、南昌市养老保险新政策一:延迟退休方案有望2015年制定2017年推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延迟退休方案有望在2015年制定出来,2016年在报经中央同意后向社会征求意见,2017年正式推出。

  2、南昌市养老保险新政策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10%,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月70元

  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10%,迎“11连调”。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将首次上调,从每月55元提到70元,7月1日算起。同时,我国将逐步建立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工资增长、收入水平等,统筹调整各类人员基本养老金。

  3、南昌市养老保险新政策三:2016新的退休年龄和退休工资规定

  关于2016新的退休年龄和退休工资规定详情如下:

  首先,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其次,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从江西省政府新闻办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江西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江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做出了进一步完善。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统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核定和计发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完善参保缴费政策;调整缴费工资指数政策,扩大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年度范围。

  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核定和计发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颁布的省级统筹标准,为适度均衡各地参保企业及职工缴费负担和水平,适当均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含用人单位职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采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按原来的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统一调整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liuxue86.com

  一、缴费基数最高为岗平工资300%

  为进一步促进扩面征缴,提高参保覆盖率,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并与我省现行养老保险政策相衔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参保职工月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按本单位参保职工月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月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月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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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7江西省社保政策相关的政策

江西省生育保险政策

江西省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政策

  【江西省生育保险政策】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生育营养与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报销标准

  1.流产400元;

  2.顺产2400元;

  3.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职工产假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六、生育险申请报销材料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件(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元以上,人工流产金额在300元以上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8.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及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9.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件;

  10.《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11.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三楼工伤生育科办理。

  七、生育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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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7江西省社保政策相关的政策

江西省医疗保险政策最新2017

江西医疗保险政策 医疗保险政策

  江西省医疗保险政策最新2017

  根据试行办法,城乡居民2017年医疗保险报销新政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提高至10万元(医疗保险支付),超出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保险公司支付),两项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同时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参保居民当年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上上年度城乡居民加权平均收入60%以上部分可享受50%的医疗补偿保险公司支付,由之前的10万元封顶线改为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一类慢性病增加地中海贫血,二类慢性病增加了慢性支气管哮喘、血吸虫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7项。

  1. 哪些人群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凡具有我区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区办理了居住证的(未在户口所在地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新生儿应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哪些机构负责经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由医保局经办,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所协办。特殊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对象、贫困建档立卡户、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省政府规定的失业的十四类参战退役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每年由民政、残联、扶贫移民等部门在参保当年一月底前按上年度在册的特殊城乡居民提供名单,报医保局办理参保备案。其他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所在街道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所在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辖区居民以家庭整体(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参保,并代征代缴个人缴费。

  3. 首次参保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家庭户口簿、成员身份证、属于新生儿的提供出生证明、特殊群体的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等(各提供复印件一份存档)。

  4.个人要交多少钱?

  2017年个人只需缴纳150元。

  5.年度内任何时间都可以参保吗?

  不可以。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制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连续参保的城乡居民自1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首次参保和中断续保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从2017年开始,城乡居民请不要中断参保,中途忘记参保的,要按当年个人缴费金额从2017年起补交漏缴的医保费,而且中断参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6.交了医保后平时看门诊的钱有多少?

  个人缴纳的医保费中,有90元划拨到家庭账户,如果家庭成员有5个人,就相当于划拨了5×90=450元,用于支付门诊就诊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家庭账户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每个人可共同使用。余额不能提取现金,但不会作废,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7.参加了医保后能享受什么医保...

2017云南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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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南省社保政策

  第一条 为了保障城镇企业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职工,外国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驻滇机构及其中方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本人、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非工薪收入者。

  第三条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当遵循社会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政策统一,管理法制化,行政管理与保险基金管理分开的原则。

  第四条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依法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由企业自主选择经办机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自愿参加,并由职工自主选择经办机构。

  第五条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地、州、市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经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先维持原有的县(市)级统筹,并积极创造条件过渡到地、州、市级统筹。

  第六条 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具体业务。

  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第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财政给予支持。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

  第八条 企业和职工应当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开户银行代为扣缴;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在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中代为扣缴。

  第九条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筹费率为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1%。

  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按前款规定的统筹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统筹费率未达到13%的,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3%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本办法实施后满2年起,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21%的统筹费率。

  (二)统筹费率超过13%的,按实际统筹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每2年提高1至2个百分点,最终达到21%的统筹费率。

  (三)统筹费率超过21%,采取个人缴费增...

2017河北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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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河北省社保政策

  日前,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2017年,河北省将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将在今年内全面完成。

  医保将实现城乡一体化,新农合将消失

  记者昨天从河北保监局获悉,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将在六个方面实行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

  “以药品目录为例,目前农村居民的医保用药范围广度不如城镇居民,而且即便是同一类药品,也会有品牌、价格等方面的差异,统一医保目录后,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河北保监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据悉,现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都将合并,建立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此外,各地将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统一政策。这意味着,整合后百姓可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可以向较高的标准看齐。比如,以前在县级及以下乡镇卫生院就医,制度整合以后还可以在地市级医院就医享受本地而非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现在我省的农村居民参保的是新农合,整合后,新农合这个概念就消失了。”河北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据悉,对广大农村居民更为有利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要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时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这意味着在一些地方可能要在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扩大的情况下,保持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不下降,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有望进一步提高。“这在筹资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已实属不易。”河北石家庄一位三级甲等医院负责人如是表示。

  整合后的医保新政策、新变化:

  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liuxue86.com

  实行年缴费制度

  居民以家庭、在校学生以学校(以身份证为基本信息)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统筹地区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统一筹资政策

  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统一缴费标准

  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各统筹地区个人(含学生)执行统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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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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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福建省社保政策

  【对象】

  两类人员纳入范畴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出关于在福建省城镇就业的农村户籍居民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根据通知,持有《居住证》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居住地从事个体经营(无雇工)以及灵活就业的,本人自愿,可以城镇个体经营者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城镇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的,持有《居住证》的,可在城镇居住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另外,尚未取得《居住证》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可先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取得《居住证》或在企业等用人单位就业时,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关系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

  【缴费基数】

  每人每月缴纳320元

  根据通知中明确的缴费办法,缴费方式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将按福建省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执行,并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同步调整;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福建省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1600元,缴费比例为20%,即每月缴纳320元。liuxue86.com

  【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并从缴费年限满15年的次月起办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程序】

  向城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想要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可向城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其中,符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从事个人经营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城镇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

  符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向城镇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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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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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江省社保政策

  参保人员和疾病全覆盖

  目前,我省大病保险已经覆盖2634万人,建立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后,预计全省5069万名基本医保参保人员都能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按规定,大病保险政策中‘大病’的概念是按医疗费用界定的。”该负责人说,这不仅涵盖了原来新农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所规定的22种重特大疾病,也涵盖了前期各方比较关注的部分罕见病,将覆盖范围拓展到了所有疾病,避免出现病种歧视,较好维护大病保险政策公平性。

  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大病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参照各设区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确定,最高补偿限额按起付标准的10至15倍设定,支付比例不低于50%,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2017浙江省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首批纳入15种急需药

  目前大病治疗往往涉及高值药品,而很多高值药品和治疗手段并没有纳入现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由于医保基金资源供给的有限性,在起步之初,不可能将所有高值药品同时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谈判,将大病治疗必需、群众呼声强烈、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逐步纳入我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医保财政补助又提高了

  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以上,其中,省财政对全省两类六档地区转移支付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5元、231元、204元、154元、103元和54元。

  解读:在很多人印象里,医保是分“级别”的,比如城市户口的人,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农村户口的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它的简称是“新农合”。两者不仅名字不同,而且保障的范围、金额也有差别。

  让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的工作,这些年一直在进行,这项政策受惠最大的,当然是全省近3000万农民了,实施新农合的目的,就是提高农民医药费用报销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农民能享受到哪些好处

  数字:新农合的参加人数,从2003年的831万人,到去年有2586万人,参合率达到了97.7%,而那些农村五保户、低保家庭和特困户等困难群体,继续落实其新农合个人出资部分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

  解读:浙江从2003年开始新农合试点之后,这12年时间里,有八次列入每年的“十大民生实事”,共有5.7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为农民报销医药费用685亿元。liuxue86.com

  在住院报销方面,2014年全省每100个农民中有9个住过院,享受了住院报销。而2003年这一比例仅为2.5%。在农村,“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很普遍,不过省卫生计生委在2008年和2013年分别做了两次家庭卫生服务调查,对比的数字很能说明问题,农村地区因经济困难应住院而未住院的...

2017安徽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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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安徽省社保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

  第三条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税务机关有权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包括下列单位和个人: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三)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四)工伤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五)生育保险费的征缴范围由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规定。

  上述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

  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费基为缴费单位工资总额。其中: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本人工资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

  第七条 社会保险费的费率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

  单位缴费率在全省未统一前暂按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缴费费率执行。

  职工个人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的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5%;以后逐步调整,最终达到8%。

  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的缴费率暂定为本人月收入的16%。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

  单位缴费率由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规定,超过单位工资总额6.5%的,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

  (三)失业保险费费率

  单位缴费率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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