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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通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通知】

南通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20南通师范专科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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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通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江苏1315(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江苏1482(师范专科与本科分段培养)

  其余省份以各省考试院核定代码为准。

  学校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226016)

  第四条:学校介绍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清末状元、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02年创办。近年来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扶贫帮困机制,学生享受国家、学校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受奖率在40%以上。

  招生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全日制

  组织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编报招生计划,实施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吸引优质生源报考;负责考生招生录取、资格审查、信息建档和新生入学各类数据统计、生源质量分析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以省考试院政策为准)。

  第七条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八条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专业类型为兼招专业类,即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合格;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录取办法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考生进档后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他志愿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学...

与2020南通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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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与2020南通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始建于1902年的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有着百年的办学史,文化底蕴丰厚,人才辈出,师资雄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招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15(普通类、艺术类、专本分段培养)

  校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开发区育贤路2号,邮政编码:226010

  第四条 学校介绍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创办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2014年1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120年来,文化积淀丰赡,优秀人才辈出,享有“红色师范”、“教师摇篮”的美誉,在我国小学和学前教师教育领域独树一帜,享有盛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机制,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2.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3.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底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历史科目组)或数学单科成绩(物理科目组)、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4.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音乐、美术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成绩录取;录取原则是“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2)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考生的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历史...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提前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提前招生章程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至24日,小编为大家提供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提前招生章程,赶紧仔细阅读一下吧!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提前招生章程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117年来,文化积淀丰赡,优秀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

  为了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和符合我校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继续面向省内提前招生,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至24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学校于3月10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二、考核

  考生均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

  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3月16日至17日,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测试安排在3月18日进行,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

  4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

  三、面试

  凡达到规定的文化成绩要求,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录取,不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具体面试要求见附件。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4日上午8:30至12:00

  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二)面试内容:

  (1)学前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音准测试、色觉、舞蹈动作测试;

  (2)音乐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音准测试、舞蹈动作测试;

  (3)美术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色觉;

  (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心理测试。

  四、录取

  (一)师范类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文化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二)其他高职类专...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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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8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15(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1482(师范专科与本科分段培养)

  学校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226016)

  第四条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由清末状元、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于1902年创办。学校创办116年来,秉持“坚苦自立、忠实不欺”的校训,弦歌不辍且代有发展,文化积淀丰赡,教学成果斐然,优秀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学校始终坚持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形成了“主兼复合,文理渗透,知能并重,情智和谐”的全科型培养模式,渗透了文化育人的教育理念;始终坚持“内涵式发展”核心战略,牢牢抓住办学质量这根准绳,从专业、师资、学术、文化等各个方面倾力打造教育品牌,形成了“塑人格,强技能,重实践,展个性”的办学特色。 学校开设的专业,均是经教育部备案通过的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也是符合国家、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近年来受到社会好评、就业状况好的专业。

  学校环境优美、钟灵毓秀、书院风格,融合了中国元素、师范元素和生态元素,是南通的文化地标之一。 学校所在的南通市位于江苏省东部、长江入海口,与上海、苏州隔江相望,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海交汇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长三角北翼的经济中心和门户城市,经济发达,人文荟萃;交通便捷,距上海一小时车程,境内有G15、G40等多条高速公路,有南通兴东国际机场、高速铁路直达全国各地。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始终将毕业生就业作为检验办学质量的标准,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核心”, 依托南通、上海、苏州等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我校建立了诸多实习实训基地和创业就业平台,全面整合多方资源,实现一体化的学生就业服务体系,有效促进了毕业生充分就业。近年来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学生可经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专转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近年来通过率达80%以上。对有意愿升学的学生,学校均组织考试报名、辅导。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扶贫帮困机制,学生享受国家、学校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受奖率在40%以上。

  经省教育厅批准,今年我校继续与有关本科院校合作开展师范专科与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凡录取我校“3+2”分段培养各专业的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考核合格者可转入本科院校学习两年,毕业后颁发本科院校文凭...

2017年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专科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年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查看。

  根据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院校全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二)学校国标代码:10765

  (三)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邮编:848000

  (四)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办学特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已有近80年的办学历史,1938年设置简易师范,1957年更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升格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和田历史上最早的一所高校。学校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团结、诚信、勤奋、树人”的校训,先后为自治区培养了2万多名各类人才。2006年,教育部对我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良好”成绩;2010年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接受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获得“优秀”成绩;2015年接受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复验获得“优秀”成绩。目前学校正筹备设置本科院校及新校区建设工作。学校总编制398个,目前在职教职员工378人,专任教师320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131人(其中教授22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5635人,成人学员近700人。现有专业涉及文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等8个学科门类。学校是以维吾尔族为主,汉、蒙古、回、柯尔克孜、哈萨克等20余个民族师生组成的大家庭。自2005年起,学校除面向新疆招生外,还在甘肃、陕西、河南、山东、河北、山西、安徽、四川、宁夏、青海、云南、贵州、江西、湖南、广西等省份招生,目前在校汉族学生1483人。学校内设处级机构26个(党政管理机关与教辅、服务部门17个、学院9个)。学校9个教学单位开设有27个专业,分别为:数学教育(670105K)、物理教育(670107K)、生物教育(670109K)、化学教育(670108K)、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670103K)、地理教育(670111K)、体育教育(670114K)、语文教育(670104K)、思想政治教育(670115K)、历史教育(670110K)、汉语(67020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650307)、现代教育技术(670120K)、美术教育(670113K)、音乐教育(670112K)、学前教育(670102K)、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旅游管理(64010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宝玉石鉴定与加工(520105)、纺织品设计(民族地毯设计工艺技术)(580406)专业。如今,学校形成了集普通专科、成人专科、各类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等多层次,以师范教育为主、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函授、脱产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学校占地面积1970亩;固定资产2.44亿元;校舍总建筑面积15.6万㎡(教学行政用房56200㎡,学生宿舍43000㎡,实验室面积15200㎡,学生食堂8400㎡,图书馆7200 ㎡,运动场面积26200㎡),教学仪器设备值3200余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225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4541个;语音实验室座位数84个;理化生地等专业基础实验室18...

2015年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5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院校全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65

2.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邮编:848000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特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已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1938年是简易师范,1957年改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升格为师专。不管是简易师范,还是师范、师专,都是和田地区历史上最早的。师专建立以来,我校秉承“团结、诚信、勤奋、树人”的校训,先后为南疆地区培养输送了2万多名各类人才。2006年,教育部对我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学校获得“良好”。2010年学校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接受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评估获得“优秀”。

截止2014年底,学校在职教职员工393人,离退休人员120多人。在职人员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106人(其中教授6人),中级132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近4900人,成人学员740多人。学校师生员工均以维吾尔族为主,还有汉、蒙古、回、柯尔克孜、哈萨克等民族师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帮助、支持下,自2005年起,学校除面向新疆招生外,还在甘肃、陕西、河南、山东、河北、山西、安徽、四川、宁夏、青海、云南、贵州、江西、湖南、广西等15个省份招生,目前在校汉族学生1000余人。

学校内设县处级机构27个(党政管理机关与教辅、服务部门14个、教学院、系8个)。学校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26个专业:数学教育(660202)、物理教育(660204)、生物教育(660206)、化学教育(660205)、初等教育(660213)、地理教育(660208)、体育教育(660211)、语文教育(660201)、思想政治教育(660212)、历史教育(660207)、汉语(66010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660135)、现代教育技术(660215)、美术教育(660210)、音乐教育(660209)、学前教育(660214)、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计算机网络技术(590102)、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600104)、旅游管理(640101)、应用电子技术(590202)、文秘(660112)、计算机教育(66022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80402)、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540110)、纺织品设计(民族地毯设计与工艺技术)(610209)专业。如今,学校基本形成了集普通专科、成人专科、各类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等多层次,以师范教育为主、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函授、脱产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目前,校园总占地面积927亩,其中:校本部195.3亩,学校副食品生产基地437.5亩,玉河新校区294.1亩(新校区双语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计划3—4年建成)。校园绿化面积12.4万余 ㎡,校舍总建筑面积9.9万㎡。其中:教学行政用房4.06万㎡,学生宿舍1.79万㎡,实验室面积达3200 ㎡,学生食堂3988 ㎡,运动场面积2.62万㎡,图书馆近7200 ㎡,教职工住宅...

2008年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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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办普通高校,校园占地600亩,教学生活用房14.42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实验室142个,各类试验设备6000多台(件、套),图书馆面积1.83万平方米,藏书60.1万册,电子阅览室3个。在职教职工791人,专任教师426名,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的48%,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0%。<?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沧州师范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2008年下达国家招生计划3600名,招生范围为河北、内蒙古、陕西、湖北、黑龙江、河南等省,具体专业及人数以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开设师范、非师范类专业39个,涵盖文、史、理、工、管、经、法、艺术等8大专业门类,部分专业按专业门类招生。

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英语类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及格以上;旅游类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女1.60米及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师范类、法律类专业无口吃。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统一体检标准。

3、培养费:师范类每生每年3500元,非师范类每生每年5000元,艺术、体育类师范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学前教育专业幼儿艺术方向每生每年5000元。

4、住宿费: 1#、2#、3#学生公寓每生每年800元,其它公寓每生每年500元。

 

地址:校本部:沧州市高教新区纬三西路

      泊头分校:沧州泊头市

咨询单位:沧州师专招生就业中心

网址:http://www.caztc.edu.cn

电子邮箱:chsw05@sina.com

电话:0317—2159818  2159817(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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