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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市南洋中学“提前招生录取”方案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获得市推荐生资格、志愿填报本校的上海市应届初三毕业生,具有扎实的学业基础、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活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
(1)初二或初三年级被评为市、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
(2)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指标必须达到优良,或在初二、初三年级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3)思想品德表现突出,社会实践能力强,学业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在上海市教委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含科技)中获得等第奖,或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和成绩的学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报考考生须在5月12日10:00—14日10: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址:http://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于5月14日14:00至15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2)登录南洋网站:被推荐考生必须在5月14日16:00前完成“南洋中学报考信息(推荐生)”的填写和上传工作(详见南洋中学网站招生专栏,网址: http://www.nygz.xhedu.sh.cn/)。
(3)选拔办法:凡被推荐考生必须于5月19日(周六)下午到南洋中学进行综合素质面试,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教委规定的要求选拔确定预录取名单后,将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在南洋校园网上公示推荐生预录取名单。
(4)面试要求:面试当天学生须携带学生证及有关资料原件(如荣誉证书、能够证明特长的各类获奖证书等)。
考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本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预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7月下旬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将对“推荐生”进行跟踪调查,并向相关初中反馈“推荐生”各方面情况。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报我校自荐生招生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指标达到优良,或在初二、初三阶段获市、区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称号的学生。
(2)个性特长鲜明,进取精神强,在市教委批准的各类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等第奖,或在其它方面特别突出且取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学生。
(3)思想品德优良,责任意识强,积极参与学校、社会活动的学生。
(4)心理品质良好,自主学习能力强,初二、初三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