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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

  东北电力大学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兼专科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共有14个学院,46个本科和5个专科专业,涵盖了8个学科门类,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东北电力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电力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街道电力学院社区长春路16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应用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统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会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商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环境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土木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80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能源化学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金融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软件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机器人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每生每学年6820元;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682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900元;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900元;服装与服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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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东北电力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电力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街(路)16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应用化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轻化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每生每学年385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会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商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环境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生物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程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180元; 土木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 能源化学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 社会工作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每生每学年462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 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 通信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软件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4840元;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 日语专业每生每学年506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每生每学年6820元;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6820元; 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682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900元; 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9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9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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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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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东北电力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电力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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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08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东北电力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配合“阳光工程”的实施,结合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名为东北电力大学。

 第三条 学校为本科层次公办大学。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第五条 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学生司下发各省招生办2008年招生计划表。

  第六条 联系信息:学校招生就业处的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

邮编:132012;咨询电话:0432-4806749 ;传真:0432-4882667; 联系人:洪连海;

网址:http://www.nedu.edu.cn

第二章  各省市区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第七条 艺术类本科在提前批、艺术类批次中录取;

第八条 普通本科除辽宁省为重点本科批次的B类,河南、内蒙古、山东、黑龙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两个专业)在重点批次录取以外,其他均在一般本科批次录取。国际合作办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按国家规定在本科二批或本科二批B段录取,专科专业在“专科一批”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第九条 各省市区计划人数:

北京:本科10人,天津:本科30人,河北:本科104人、专科30人,山西:本科52人、专科30人,内蒙古:本科115人、专科40人,辽宁:本科147人、专科40人,吉林:本科1626人、专科300人,黑龙江:本科146人、专科40人,上海:本科10人,江苏:本科79人,浙江:本科64人,安徽:本科58人,福建:本科46人,江西:本科53人,山东:本科262人、专科50人,河南:本科71人、专科40人,湖北:本科35人,湖南:本科36人,广东:本科17人,广西:本科24人,海南:本科10人,重庆:本科31人,四川:本科42人,贵州:本科22人,云南:本科24人,陕西:本科65人、专科30人,甘肃:本科37人,青海:本科21人,宁夏:本科32人,新疆:本科24人。

第三章  学历证书及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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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09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东北电力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配合“阳光工程”的实施,结合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188、学校名称:东北电力大学、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院校:大学。
第四条 办学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第五条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学生司下发各省招生办2009年招生计划表。
第六条联系信息:学校招生就业处的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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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1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东北电力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东北电力大学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1、文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英语、日语、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动画;
2、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3、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会计学、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工商管理;
4、法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工作;
5、教育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体育;
6、工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输电工程、电厂建筑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风能与动力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软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交流学院);
7、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交流学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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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2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电力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东北电力大学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1、文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英语、日语、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动画;
    2、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3、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会计学、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工商管理;
    4、法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工作;


    5、教育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体育;
    6、工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输电工程、电厂建筑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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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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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13年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电力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东北电力大学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1、文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英语、日语、
    2、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3、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会计学、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工商管理;
    4、法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工作;
    5、教育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6、工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输电工程、电厂建筑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软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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