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我们的生活或工作中经常会接触到合同,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所以规范的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吗?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买房合同注意事项 ”,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买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1)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
第四,应提出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第五,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发展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第六,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码率差,若差异过大时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发展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客户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发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签约时重要的就是上述几个问题,但对其他条款也应在发展商处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细研究,一定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购房人。
买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2)
约定交房条件
合同约定交房的条件,一定要明确约定,是经过哪些验收之后才收房,是单体验收、综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还是消防验收等等。因为单体验收后,有可能小区还处于建设状态,小区内的道路、绿化都有可能未完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也要约定清楚。此外,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相关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如果开发商提供文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明确各项违约金
开发商和购房者会在合同中,对双方办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进行约定,如果你发现双方违约后赔偿的金额是不对等的,那么合同签订时可以协商对等待遇。同时,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的各项违约金,究竟是百分之几、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这些都需要明确清楚,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此外,一般来说,购房合同中是有补充协议存在的,买卖双方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有些开发商会在补充协议中玩文字游戏,因此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
■清晰赠送的约定
在合同签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