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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6高职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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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继续实施提前自主单独招生。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模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艺术类考生D不超过3门)。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科目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为准)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20日。

  3、报名网址: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或我院门户网(www.ntst.edu.cn)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4、报名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如确认报名信息不再修改,点击“确认”按钮,并交纳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后,即为报名完成。确认后考生不得再更改报名信息。

  四、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填报我院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五、考核办法

  (一)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我院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文科生和理科生测试科目相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

  考试时间:3月21 日(集中在考生报名的省辖市考试)

  (二)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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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伊春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相关的招生简章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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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62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18年高职单招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三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千余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中心等。学生公寓设有空调、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2%,博士26%,教授、副教授35人。学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实习基地56个,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现有四系三部,即法律系、检察系、司法管理系、侦查系和国际部、基础部、警体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我院设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单招工作。

  第十二条 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招办公室,具体负责高职单招日常工作,执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四条 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者。

  第十五条 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

  第十六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10个专业参加2018年高职单招。总计划1000个。

与伊春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相关的招生简章

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单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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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单招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政发〔2016〕12号)精神,结合黑龙江省实际,2019年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被批准可进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在省教育厅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依法有序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深入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黑龙江省内符合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计划约490人,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序号

专业名称

总计划

普通应、往届

中专、职高、技术毕业生

学费

01

会计

90

50

40

7000元/年

02

工程造价

70

40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9高职单招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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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9高职单招专业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简称为“生态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职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生态文明建设人才为特色的省级骨干高职建设优秀院校,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是我国北方唯——所生态环保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肩负着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神圣使命。

  2004年4月成立“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其前身是创建于 1953 年9月的原林业部所属的“东北森林工业实验学校”,以后更名为“东北林学院带岭分院”、“黑龙江林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带岭林业干部学校”、“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具有65年的办学历史。无论学校如何变迁,但是学校始终坚持面向林业行业和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2009年学院通过了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1年通过了省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评审,2014年通过验收并被评为省级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优秀院校,2017年被评为省级高水平高职骨干专业建设院校,独立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目前,学校是黑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园林类、环保类2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理事长和秘书长单位,在教育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籍管理、学生公寓管理、就业创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多次受到教育部、国家林业局和省教育厅、省森工总局的表彰,已为生态建设行业和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干部 7 万余名,被誉为“绿色人才的摇篮”和“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坐落于被誉为“东方小巴黎”、“冰城夏都”的北方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市,总占地面积 23.56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3.67万平方米。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310余个,其中校内有园林、环保、药物、物流、汽车检修、酒店管理、电商、航空服务、无人机等先进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室和各种现代化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学生公寓、食堂、浴池、综合楼等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生态气息浓厚,人文关怀突出,办学条件优越,办学实力雄厚。

  学校现设有生态工程系、环境保护系、生物技术系、工程技术系、经济贸易系、人文社会科学系、机电信息工程系、工大智能装备学院、思政部、军体部等教学机构,开设园林、环保、食品、药品、建筑工程、经贸、现代服务、机电信息、无人机、大数据、电商等50多个专业及方向。现有教职工511人,其中专任教师241名。在专任教师中,其中正高41名,副高83名,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51.45%;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32名,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54.77%;“双师型”教师194名,占专任教师比例为80.49%。现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新秀,省级教学能手及知名专家学者30多名,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部)级精品课6门。有在校生5500余名,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较大的办学规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大力开展校企(校)合作和订单培养,与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林业企业、红事会餐饮集团、天津锦航远洋企业...

伊春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伊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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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伊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0872)。学校为全日制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祖国林都、红松故乡、中国最佳避暑胜地、世界十佳和谐城市——伊春市。学校校址设在伊春市伊春区花园路4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文件及规定。

  2.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负责做好各个省份的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学制、毕业证书

  第五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六条 我校专科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第七条 我校颁发的毕业证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伊春职业学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第十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根据用人单位要求: 女 生身高162—174cm、男生身高172—184cm;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无精神病、肝炎病、慢性病史,走路无明显“ 内外八字 ”,建议考生谨慎报考。其它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进档。当确定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考生按照数学、理综、外语、语文成绩顺序录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文综、外语、数学成绩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 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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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单招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计划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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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单招专业及计划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10个专业参加2018年高职单招。总计划1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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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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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伊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0872)。学校为全日制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校址设在伊春市伊春区花园路4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文件及规定。

  2.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负责做好各个省份的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学制、毕业证书

  第五条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第六条 我校专科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第七条 我校颁发的毕业证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伊春职业学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 定,依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第十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根据用人单位要求:身高女162—174cm、男172—184cm;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无精神病、肝炎病、慢性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建议考生谨慎报考。其它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进档。当确定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5000元/年,宿费600—1000元/年。

  第...

伊春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伊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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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伊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0872)。学校为全日制国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坐落在祖国林都、红松故乡、中国最佳避暑胜地、世界十佳和谐城市——伊春市。学校校址设在伊春市伊春区花园路4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文件及规定。

  2.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方案。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负责做好各个省份的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学制、毕业证书

  第五条 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我校专科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第七条 我校颁发的毕业证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伊春职业学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第十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身高女162—4350px、男172—4600px;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无精神病、肝炎病、慢性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其它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进档。当确定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十五条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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