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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广东财经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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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高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财经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92。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校区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州国际会展中心旁),邮政编码510320;佛山校区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经济区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28100。

  第六条 学校主要采取“2+2”的学习模式,即第一、二学年在佛山校区学习,第三、四学年在广州校区学习;部分专业四年在广州校区或佛山校区学习。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校全日制普高本科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全日制普高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投诉和举报进行处理。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和申诉。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批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八条 在各省(市...

与兰州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兰州财经大学2019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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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兰州财经大学2019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年我校共有57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兰州财经大学2019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正式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唯一一所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和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院校代码:10741。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科特点和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研;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2019年我校共有57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

  第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

与兰州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兰州财经大学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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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财经大学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研究生教育;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唯一一所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和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院校代码:10741。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科特点和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研;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2018年我校共有55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

  第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录取。 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单科成绩确定...

2010年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10年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校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所在省市的招生数:见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选考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2. 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3. 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4. 我校在专业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5. 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 我校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收费标准:我校按学分制要求收取学费,每生年学分收费标准如下:

1.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5000元/年
  2.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不含寒、暑假)

奖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人民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学金:助学金金额为每月150至300元。学校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决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招生网址:http://zs.shufe.edu.cn     

电话:021-6590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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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11年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校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经济学创新平台和"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各个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合理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在保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选考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2.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3. 当第一志愿报考的生源不足时,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4.专业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5. 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收费标准:按学分制要求收取学费,每生年学分收费标准如下:
1.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5000元/年
2.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不含寒、暑假)
奖学金:设立国家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人民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学金:助学金金额为每月150至300元。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决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招生网址:ht...

2013年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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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校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经济学创新平台和"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各个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合理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在保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选考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2.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3. 当第一志愿报考的生源不足时,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4.专业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5. 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收费标准:按学分制要求收取学费,每生年学分收费标准如下:

1.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5000元/年
  2.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不含寒、暑假)

奖学金:设立国家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人民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学金:助学金金额为每月150至300元。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决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招生网址:http://zs.sh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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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南京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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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南京财经大学。学校坚持“崇尚学术,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努力培养造就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优秀人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财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27(国标),1116(江苏省),1616[江苏省,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校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本科学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五年]。办学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九条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6年南京财经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950人,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投...

2012年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2年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校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经济学创新平台和"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奖学金:设立国家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人民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学金:助学金金额为每月150至300元。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决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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