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解答指导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整理分享2016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解答指导,从技巧、方向、逻辑思维等方位全方面进行指导。欢迎考生前来参考阅读,希望能有所帮助。
在作答论述题时,虽然有了正确的论点,但是如果“说理乏力、逻辑不严、语言生涩、表述有误”,则无异于有了好的骨架,而毛血不存,也无法支撑起一篇好文。
第一要务:方向
论述题不同于简答题,更不同于选择题,它的答案不会是惟一的。
考生面对论述题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确立论述的方向。
一、在确立方向时,首先必须厘清适用部门法的类别。
考生在确立部门法适用之时,一要全面,考虑相关的部门法知识不遗漏;二要准确,不与案情无关的部门法生拉硬拽、泛滥联系。
二、其实在方向问题之中,还包括论述的角度。
论述的方向大体是确定的,但角度则是多元。
论述题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深度考试,是一种综合水平的测试,其原因就在于论述角度不固定,论述方向可选择。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擅长来发挥,可以从多角度、多视野对某一个法律问题进行论述。
三、在确立方向、角度之时,笔者提醒考生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考生对跨学科发挥没有十足的把握,则尽可能保守一些,只须就案情所涉及到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论述即可。
2.如题目中要求考生自己命题,则题目的选择应与论述方向、角度相结合。司法考试不是文学考试,考生没有必要弄一个文采斐然但让人不明所以的大题目。建议考生尽量用平实、严肃一些的题目。
3.论述题既要结合案情,但又要有所发挥。发挥之际,考生尽量使用自己熟悉的、有把握的法条、法理。一旦涉及到相关的法条与法理,则应力求准确;否则,不如少说的好。引述法条时不必与原文全然一致,但主要内容不能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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