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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 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二级建造师备考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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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建造师20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知识点:合同的效力和履行

  1.无效合同

  在建设工程领域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2)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3)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4)转包、违法分包。

  建设工程领域无效合同的工程价款问题应按下述规定处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则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应支付工程款,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后验收不合格的,可拒绝支付工程款。

  2.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追认,合同无效。

  3.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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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2020经济基础备考知识点: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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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经济师2020经济基础备考知识点: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要件

  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形式合法。

  (二)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

  1.无效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3)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签订的合同

  2.效力待定的合同

  (1)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3.可撤销的合同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4)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可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之前为有效合同。合同一经撤销,合同当事人之间便消灭合同关系这一效力追溯到合同成立时。所以,被撤销之后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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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效力体现在那几个方面?

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体现几个方面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效力一般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那么,集体合同的效力具体是怎样呢?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了“集体合同的效力体现在那几个方面?”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集体合同的效力体现在那几个方面?

  一、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又称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

  二、集体合同的效力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可见,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

  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

  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三、集体合同的相关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与合同的效力相关的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

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范围

  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了“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可见,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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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模拟题: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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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模拟题:合同的效力”,欢迎阅读参考,更多有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二级建造师栏目。

  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模拟题:合同的效力

  一、单项选择题

  1、合同生效是法律认可合同效力,强调合同内容( )。

  A、真实性

  B、有效性

  C、合法性

  D、实用性

  2、某人以某公司的名义与某团体订立合同,若该公司根本不存在,则( )。

  A、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B、该合同为可变更合同

  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D、该合同不能成立

  3、甲施工单位与乙水泥厂签订水泥采购合同,甲于2011年10月3日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乙于2011年10月6日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则该合同自( )时成立。

  A、甲、乙协商一致

  B、2011年10月3日

  C、2011年10月6日

  D、2011年10月10日

  4、合同成立地点可能成为确定( )的依据。

  A、建设部管辖

  B、公安部门管辖

  C、法院管辖

  D、政府管辖

  5、( )指合同具备生效条件而产生法律效力。

  A、合同成立

  B、合同生效

  C、合同变更

  D、合同撤销

  6、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合同的表现形式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B、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必然是无效合同

  C、有效合同也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D、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7、关于无效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生效要件而不产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

  B、所有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C、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是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之一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之一

  8、免责条款在合同中有效的是( )。

  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B、给自身带来利益,但不造成对方损失或伤害的

  C、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D、因故意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9、一个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双方各有1万元的经济损失,甲方有过错,乙方无过错,损失承担应为( )。

  A、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B、甲方赔偿乙方1万元损失

  C、甲方赔偿乙方5000元损失

  D、甲方赔偿乙方2万元损失

  10、关于重大误解构成要件,下列理解错误的是( )。

  A、一般的误解也可造成合同可撤销

  B、误解是表意人自己过失造成的

  C、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应与其错误认识具有因果关系

  D、表意人在缔约时故意...

与合同的效力相关的二级建造师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年中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重点:合同的效力

中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重点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2017年度全国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7年9月9日至10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中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重点:合同的效力”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中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重点: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一、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生效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对当事人以外的第畏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法》根据合同类型的不同,分别规定了合同不同的生效时间。

  二、效力待定合同

  下列情形下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二)涉及第获人的合同履行

  1.向第下人履行的合同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二、抗辩权的行使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永久地终止合同。

  (二)后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后履行抗辩权不是永久性的,它的行使只是衡时阻止了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

  (三)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包括中止合同、解除合同。

  三、保全措施

  (一)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干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撤销权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

与合同的效力相关的中级经济法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本文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相关讯息,供您参考。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合同栏目。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案例:1991年6月21日,原告罗女士及丈夫黄某与原某村农民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王某由于农转非欲出售其房屋,所在村社无人购买,通过村社两级干部执笔,王某自愿将其位于该村的砖瓦房4间出售给拥有城镇户口的罗女士夫妻。黄某交付了3300元购房款,王某也将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交给了罗女士夫妻。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加盖了村公所、乡人民政府的公章,而且罗女士向县政府缴纳了契税198元,契税凭证上现业主的姓名已经变更为罗女士丈夫的名字,但未到相关部门履行过户手续。此后,罗女士一家人一直居住在该屋。2008年6月5日,该房屋所在的土地被政府征收,罗女士一家的宅基地面临拆迁,巨大的利益导致王某的家人与罗女士发生了矛盾,罗女士无法获得拆迁补偿款。2011年6月,罗女士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有效。

  原告罗女士认为,1991年6月21日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了当时村公所及乡人民政府的同意,并向县人民政府交纳了契税,且原告已在该房居住近20余年。现因该房屋涉及拆迁补偿,被告得知后,无理要求对该房屋主张补偿利益,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请求依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被告王某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不能向城镇居民出售,当时将房屋卖给原告,仅是对房屋的处分,并没有涉及房屋所及的宅基地使用权,本案的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应为无效。

  评析:

  1.本案合同效力的分析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主体适格。1991年王某出售房屋时,所在村社无人购买,在征得村社干部同意且由村社干部执笔书写买卖合同后,才卖给城镇居民罗女士,买卖协议上加盖村公所及乡人民政府的公章,就表明所在村社对罗女士取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异议,出卖行为是王某的真实意思。事后,罗女士也按照规定向县政府缴纳了契税,并实际支付购房款,被告王某收取购房款后交出了房屋及权属证书,原告罗女士在该房屋居住20年,合同早已实际履行。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范怀与郭明华房屋买卖是否有效问题的复函》规定:“房屋买卖系要式法律行为。农村的房屋买卖也应具备双方订有书面契约、中人证明、按约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办理契税或过户手续的地方,还应依办理该项手续后,方能认定买卖有效。”该复函并未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本案中,罗女士也确实缴纳了契税,且契税票据上已将现户主的名字变更,可以理解为双方买卖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同意。因此,本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精神。

  本案应当适用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法律或政策。在1999年5月之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农村房屋,根据法无禁止皆自由的原则,应当认定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2.认定有效的社会效果利大于弊

  首先,要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原则。由于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主要发生在村民和城镇居民之间,这类房屋买卖...

与合同的效力相关的买卖合同

造价工程师2017造价管理重点: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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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报考2017年造价工程师的小伙伴们要开始准备了,只有多记多练,多多复习,才能取得好的成绩。出国留学网造价工程师考试栏目为你提供“造价工程师2017造价管理重点:合同的效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

  2.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下列情形合同有效:1)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2)纯获利益的合同;3)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在1个月内催告法定代理人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2)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1)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3)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该代表行为有效。

  4)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一般无效,但经权利人追认的或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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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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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合同的效力

  一、核心知识点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2.无效合同的免责条款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无效合同的确认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合同当事人或其他任何机构均无权认定合同无效。

  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对因履行无效合同而产生的财产后果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二)、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

  一)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是合同被变更、撤销的前提,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主动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当事人如果只要求变更,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其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 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合同撤销权的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三)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相同,也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 财产、收归国有三种。

  二、重要知识点

  (一) 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3.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表见代理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表见代理人并未获得被代理人的书面明确授权,是无权代理;

  (2)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备代理权的理由;

  (3)相对人...

与合同的效力相关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历年真题解析之合同的效力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试题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

  1.下列合同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有( )。【来源于2013年真题】
  A.建设单位因对工程内容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施工企业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C.总承包单位将施工图深化设计风险转移给分包单位的合同
  D.建设单位为偷税而订立的施工合同
  E.村民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供货合同
  2.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来源于2013年真题】
  A.当事人不得约定合同成立地点
  B.要约发出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C.数据电文合同中,收件人任一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点
  D.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将不会产生( )的法律后果。【来源于2013年真题】


  A.返还财产
  B.折价补偿
  C.赔偿损失
  D.支付违约金
  4.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其法律后果是( )。【来源于2013年真题】
  A.自撤销后无效
  B.申请撤销时无效
  C.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D.合同有效
  5.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是( )。【来源于2013年真题】
  A.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
  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C.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可以免责的合同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施工企业未按节点工期完成约定进度的工程单位可解除合同,此约定属于合同的( )【来源于2013年真题】
  A.附条件解除
  B.附期限解除
  C.附期限终止
  D.附条件终止
  7.当事人为自己利益阻止合同条件成就的,法律后果是( )。【来源于2013年真题】
  A.视为条件已成就
  B.合同失效
  C.条件不成就
  D.合同生效
  8.关于合同成立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来源于2013年真题】
  A.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B.口头合同自交付标的物时成立
  C.合同书自生效时成立
  D.采用信件方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信件到达时成立
  9.合同无效的原因有( )。【来源于2013年真题】
  A.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集体利益
  D.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
  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0.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甲方于当月4日签字签章,乙方于当月8日签字盖章。该合同约定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并取得公证书后5日合同生效。当月18日取得了公证书,则该合同成立日期为当月( )日。【来源于2013年真题】
  A.8
  B.4
  C.18
  D.24
  11.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是:2010年11月19日,甲在合同书上签字后寄送乙方,2011年11月20日,乙在合同书...

与合同的效力相关的建筑工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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