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吉林化工学院是由国务院授权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等学士学位授予权。符合《吉林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