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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筹建吉林建筑大学)坐落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涵盖理、工、文、艺、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院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时为国家城市建设部设立的新中国首批十所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初步建设成为依托城乡建设领域,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建校方略,立足吉林,面向全国,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办学层次,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具有土木建筑优势和鲜明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秀”等次。学校已成为吉林省城乡建设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科技研发基地和决策咨询与服务基地。

  学校位于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的中心地带,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研究生近千人,学校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和国际交流学院等18个院部,开设本科专业45个。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00余人,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600余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300余人,学校拥有中央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录选人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留学回国人员和吉林省高级专家、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吉林省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吉林省教学名师、吉林省跨世纪中青年骨干教师、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一二三层次人选和吉林省勘察设计大师等40余名,专业配套,学术梯队结构合理,一大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专家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崭露头角。目前,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不管遇到什么障碍,我都要朝着我的目标前进”的校训精神,努力实现更名“大学”来推进学校全面发展,朝着“建设土建优势彰显、办学特色鲜明的建筑大学”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学院概况

  艺术设计学院有专业教师51名,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和广告学4个美术类专业,学院现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业设计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设计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被吉林省教育厅评为省级特色专业。

  我校2013年面向吉林、辽宁、黑龙江、山东、江苏、浙江、河北、湖南、湖北、河南、山西、安徽、甘肃、内蒙古、江西、陕西、等省招收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广告学四个美术类专业的本科生。

  三、招生计划

  (下表仅供参考,各省具体招生专业、人数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国标代码 科类 招生人数 学制 学历 学费

与吉林建筑工程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基本信息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是河北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拥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以土木建筑类学科为主,工、管、理、文、艺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

  1、学校名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0084)

  2、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4、学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

  5、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6、学历证书:依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政策和规定,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硕士、学士学位。

  三、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

  四、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录取工作组,具体由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六、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采用“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德语专业不限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外其它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德语专业第二外语为英语)。

  3、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建筑学、城乡规划和工业设计三个专业色盲、色弱的考生限报,除此之外,无附加限制条件。

  5、录取具体方式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我校设有专业志愿级差:其中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和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其余各级专业志愿不再设级差。无院校志愿级差。

  (4)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

与吉林建筑工程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高考招生】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1、学校全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校部委码:10084

  2、校址(含校区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朝阳西大街13号(朝阳校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33号(建国校区)

  3、办学性质:河北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历证书颁发:依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政策和规定,颁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本、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采用“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3)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工业设计三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5)录取具体方式:

  A、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于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2B,必测科目等级最低为4C。

  B、我校设有专业志愿级差:其中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和第四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其余各级专业志愿不再设级差。无院校志愿级差。

  C、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某些专业加试要求:建筑学、城乡规划和工业设计专业已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基础测试,测试不合格的进行专业调整。

  E、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均按投档分数录取。

  F、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原则:招收美术类文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即河北省联考成绩)都达到河北省美术类本科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总分(总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排序,择优录取。

  7、奖励: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企业奖学金(如阿特拉斯·科普柯奖学金、秦皇岛市政集团奖学金、东南地产励志奖学金等),按学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情况每年评选一次,奖学金最高额达每年8000元。

  8、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同时学校还为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勤工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等各种帮助,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9、学费及住宿费标准:环境设计专业学费6000元/年,其它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年,专科专业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13-41876864187683(2)传真:0313-4187683

  (3)E-mail地址:xsczsb@126.com(4)招生就业信息网:zsjy.hebiace.edu.cn

  (5)官方微博:http...

2017年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简章

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大学;

  国标代码:10191;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对军烈属、孤残等部分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学生家庭出现如洪涝、家庭成员重病等特殊情况,经学生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后,可享受到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时可办理“绿色通道”,可以在没有缴纳学费时办理学籍注册等。

  学校关工委与我校校友翟佳宇先生联合创立“翟佳宇”基金,保证每年对我校一名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万元人民币的资助。学校积极与校外企业合作,寻找热心单位,为广大贫困学生寻找资助途径,目前,学校与吉林省国信投资集团等多家单位建立良好关系,保证每年为我校提供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金。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

2022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获评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先进单位”,现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校级特色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 学校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 JIANZHU COLLEGE)

  2. 国标代码:14183

  3. 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邮编:400072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6. 主管部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 学校概况: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建设类高等院校,于2007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双高”立项建设单位、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单位,拥有博士后工作站。学校位于重庆市主城南岸区茶园,占地35万平方米,建有体系完整的综合实训基地,拥有先进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技能中心、BIM中心、VR中心、轨道交通综合实训中心,以及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场所90余个。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

  第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23-61752255(仅限投诉举报),邮箱:CQ61968185@126.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详细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面向本地区考生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 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取。报考我校的艺术(美术类)类考生,我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照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3)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

2012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第一条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的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2.学院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83)

  3.学院地址:重庆市石桥铺白马凼8号,邮政编码:400039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国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6.学院概况: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隶属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业务指导,是重庆市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校。学院1956年建校,办学历史悠久,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行业为依托,以特色为抓手,以能力为本位,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优势,向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行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7.专业设置:学院现设五系一部,分别是建筑工程系、工程管理系、建筑经济系、装饰工程系、城市轨道交通系和公共课教育部。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社区管理与服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等17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

  8.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责任心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注重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践工作,培育专业教学团队社会资源整合能力。现有教职工300余人,中高级以上职称170余人,专任教师近200人,其中多名专任教师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及“985”、“211”院校博士学位,中高级以上职称170余人,“双师型”教师100余人。市级教学团队2个,院级教学团队7个。

  9.教学成果:学院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推动质量工程建设。主持研究的《“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教学改革、创新与实践》荣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基于监测数据的边坡稳定性先兆分析与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等5项科研项目被评为2011年重庆市建设科技成果。《园林植物》、《建筑计算机辅助设计》、《桥涵施工技术》、《建筑施工技术》、《房地产评估》等近20门课程被评为市级、院级精品课程。多年来,学院教师、学生参加各项赛事获奖为学院赢得许多荣誉。

  10.双证模式:学院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提供各种机会、创造必要条件鼓励在校学生考取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形成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同步的“双证制”培养模式,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同步获得,实现了校内学习与企业工作任职资格零对接。现我院是重庆市城乡建委指定的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定点培训单位,经授权的重庆市造价员考试试点院校,全国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重庆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定点培训单位。

  11.校企合作: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与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金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为打造招生、教学、实践、就业四位一体教育服务体系提供了重要保障...

2008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吉林建筑工程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成立于1956年,国有公办,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为吉林省重点建设的以“土建”为特色的普通高等院校。现设有研究生、普通本科、高职和成人教育等。校址位于长春市红旗街1129号,新建校区位于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第三条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共有33个本科专业、4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区、市)招生。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

第六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考生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在尊重考生志愿(专业级差为5分)的前提下,高分优先;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服从调剂者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八条           考生志愿和总分相同时,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和文史类考生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九条           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设计、美术学、景观学等专业,色盲、色弱限报。

第十条           录取到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绘画基础,入校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一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黑龙江、湖北、山东、江苏、辽宁、湖南六省艺术类考生须持有我校艺术加试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吉林省招美术统考成绩合格考生。

 2.录取时艺术设计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 ,素描成绩高者优先);...

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吉林建筑工程学院今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吉林 原则
2012年01月23日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讯.出国留学网是您留学的好助手!随时随地登陆出国留学网查询大学排名信息,海外留学资讯,以及留学学校等相关信息!。本文主要关键词为:吉林 原则

录取办法

1、专业课成绩须达到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以上(采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必须有统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美术类(本科)投挡线以上;

录取时,艺术设计专业和广告学专业按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取时,若考生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考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吉林省考生报考艺术设计和广告学专业,按照吉林省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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