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解读2016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变化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广大考生更新2016司法考试大纲整体变化,预祝每位考试能在接下来的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内容不断完善,总计考点新增15个(含新增子考点),删除14个;法律法规新增18件,修订11件,删除5件。新增考点与修订内容往往与新法以及法学理论发展密切相关,例如经济法部分调整的考点针对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刑法部分新增的考点针对《刑法修正案(九)》等等。
2016年大纲所涉及的15个科目变化,可以解读为“4、5、6”,即4个科目变动较大,既新增考点又新增/修订法律法规;5个科目变动较小,大纲没有新增考点或法律法规;6个科目大纲没有新增考点,但是新增/修订了法律法规。
一、4个科目大纲新增考点,并新增/修订了法律法规
包括:经济法、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并未新增考点,只是作了调整和完善,教材根据大纲调整和新增、新修订法律法规,作了相应调整。
(一)经济法
与2015年相比,2016年经济法部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作了较大修改:
1.第二章第三节“食品安全法”部分,根据新法作了全面修订,大纲考点也作了相应调整和增删。
2.第三章第一节“商业银行法”部分,大纲考点作了调整,考点“商业银行的业务”和“贷款法律制度”调整为“商业银行概述”和“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
大纲附录部分,修订法律法规5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刑 法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刑法部分,大纲删除考点10个,新增考点12个:
1.第十章“刑法种类”中,新增第三节“非刑罚处罚措施”,其下包括1个考点“职业禁止”。
2.第十二章第二节“假释制度”中,新增考点“假释的程序”。
3.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
(1)修改考点“帮助恐怖活动罪”,新增考点“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2)删除考点“危险物品肇事罪”。
4.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5.第二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删除考点“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
6.第二十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第一节“重点罪名”中,修改考点“强制猥亵、侮辱罪”。
(2)第二节“普通罪名”中,新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2个考点。
7.第二十七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普通罪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