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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2019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宁夏医科大学2019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宁夏医科大学2019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夏医科大学(国际代码:10752),是国家教育部、卫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宁夏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和制定学校普通全日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普通全日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及少数民族预科生,具体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详细计划可在宁夏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报考指南,或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s.nxmu.edu.cn)和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yzj1160)上查阅。

  第七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条 对于施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学校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对于施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没有完成全部招生计划时,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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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夏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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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201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宁夏医科大学,学校代码为10752,公办院校。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方式。
第四条 学校2011年招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及少数民族预科生总计1710人,其中本科1170人,少数民族预科150人,专科390人。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简章,或在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s.nxmu.edu.cn)上查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宁夏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条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我校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对于未施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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