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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二〇一六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一、学校全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校址:江阳路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江阳路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 邮编:225009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五、学习年限:四年

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提出如下要求:

选测科目: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BC;

必测科目: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4C1合格,艺术类专业D级不超过三门;

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七、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外语语种要求:日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为英语或日语,报考语种为非英语或日语的考生请慎报;英语专业报考语种为英语,报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报;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开设英语课程;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3、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八、录取规则:

(一)调档

1、我校在综合素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等级要求、统考科目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投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

1、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考试等级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4、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专业级差为0-3分。

5、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二批省控线者,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2、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3、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4、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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