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教育学在师范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一、教育学的地位
教育学在师范教育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基础学科和必修学科之一。对于师范生来说,掌握教育基本理论和培养从事教育实践的能力,将为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奠定基础。因为一名合格的教师不但要学好专业,成为合格的“经师”,而且要学会育人,加强师德修养,成为合格的“人师”。教育学课程的教学在这方面担负着重要的任务。在师范学校中,教育学科的开设,虽然就其内容来说,往往见仁见智,但就其地位来说,却是没有任何疑义的。从开始设师范学校一直到教育学始终是师范学校的一门主要学科。
在我国近代,教育学作为一门课程开设,是与师范学校的设立同时进行的。1904年(光绪二十九年)1月13日,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其中的《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就明确规定了有关教育学科开设的要求:
“先讲教育史。当讲明中国外国教育之源流,及中国教育家之绪论,外国著名纯正教育家之传记,使识其取义立法之要略。但外国历代教育家立说亦颇不同,如有持论偏谬易滋流弊者,万万不可涉及。
次讲教育原理。当讲明心理学之大要,及中国现在教育之宗旨,及德育智育之要义,并讲辨学(日本名论理学)及教授法之大要。
次讲教育法令及学校管理法,当据现定之教育法令规则,讲学校建置、编制、管理、卫生、筹集经费等事,宜兼讲关系地方治理之大要。
次则实事授业。当使该师范生于附属小学堂练习教育幼童之法则。盖初级师范学堂,在解说小学教育之理法不可过驰高远,以实能应用为主。其在附属小学堂实事授业,则以次使师范学生教授幼童;而师范各科教员及附属小学堂之堂长与教员,务须会同督率师范生,监视其授业,品评其当否,且时自教授之,以示模范。”
在其所附的课表中,对教育学科的开设,在五年中作了具体规定:第一年,教育史;第二年,教育原理;第三年,教授法;第四年,教育法令,学校管理,实事授业;第五年,同第四学年。
综上所述,本章程有以下内容值得肯定。
1.对教育学科的开设,在五年中作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包括教育原理、教育史、教授法、教育管理以及实事授业(即教育实习)等。教育学科的学习比较全面,并贯彻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在“教育原理”一科中,包括了心理学和论理学(即逻辑学)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对教育之宗旨及德育、智育的学习尤为重视。
3.对教育法令和学校管理的规定,也颇为详尽,同时提出要兼讲有关地方治理之大要。
4.在教育实习的问题中,其规定也颇为详细,要求能结合实际、“以实能应用为主”;对实习法、指导实习的教师以及实习学校的教员和校领导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加强实习的指导。
这一章程虽然是以日本为蓝本的,但在当时来说,有这样的具体规定,实属难得,直到今天仍不失其参考价值。
二、教育学的作用
教育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使师范生掌握教育基本理论,指导教育实践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没有实践的理论,是无根基的理论;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来说,实践是基础,理论于实践;但教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