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记者朱正报道:12月3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西省公布了2013年美术类及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艺考大纲”)。
大纲对考试科目、评分标准、考试内容及要求等都作了具体说明。其中美术统考需考速写、素描和色彩3个科目,每个科目评分标准分为5档,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音乐统考分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体育表演等6个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与计分标准各不相同。
据了解,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术统考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
根据安排,美术统考共3个考试科目,分别是速写、素描、色彩,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自去年起,江西省美术统考在评分标准上细分为5档,分别是:90-100分、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另外,江西省2013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统考”)分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体育表演(分体育舞蹈和健美操2个方向)、戏剧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六个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计分标准现已确定。
其中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占60%,《视唱、模唱》成绩和《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占40%。需要注意的是,音乐学在声乐、器乐二科中以得分最高的一科为专业考试成绩,另一科成绩按加考科目成绩计入专业考试成绩。加考科目成绩加分办法:120分为及格成绩,计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分计0.2分计入专业考试成绩,未获得120分的不计算加分成绩。
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占70%,《视唱、模唱》成绩和《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占30%;舞蹈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占80%,《视唱、模唱》成绩和《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占20%。
体育表演专业,体育舞蹈方向,基本形态占10%,综合素质占30%,专项技术(可以为单、双人组合自编成套动作)为60%;健美操方向,基本形态占10%,基本素质占25%,专项技术占25%,成套动作占40%;戏剧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自备稿件朗诵占35%,即兴主持占45%,形象与气质占20%;空中乘务,自备稿件朗诵占35%,即兴评述占45%,形象与气质占20%,这三项总分乘以60%,再加上泳装展示成绩的40%,即为考生成绩;服装表演,自备稿件朗诵占35%,即兴评述占45%,形象与气质占2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占75%,面试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