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汨罗市事业单位栏目,提供与汨罗市事业单位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汨罗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即将结束,抓紧时间!

汨罗市事业单位 湖南省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2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们了解到,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为8月16日--8月18日17:00,今日是报名的最后一天,还未报名的同学们抓紧了!

  2022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汨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汨罗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汨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其中高校毕业生51名(“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2021届、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2年汨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8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依此类推;

  7.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高校毕业生报考有执(职)业资格要求的医生、药剂、检验岗位,若未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的,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与汨罗市事业单位相关的事业单位

2022年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事业单位体检有哪些标准?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体检标准

  根据2022年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考试报名时间确定于8月16日至8月18日17:00止,为了方便考生报考,小编将体检标准进行了一些整理,需要的同学一起来看看吧!

  事业单位考试的体检标准一直都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参照的都是【通用】体检标准。

  具体如下: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

与汨罗市事业单位相关的实用资料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