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沈阳师范大学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沈阳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6年;学制为5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4至7年;学制为2年的本科专业(专升本),学习年限为2至4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16.5;专任教师158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9.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167.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763.7元;图书214.1万册,生均图书78.5册。
二、计划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录取情况等
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
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使用,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法语、日语、俄语、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代码 专 业 名 称 学制 科类 招考方向 授予学位门类
1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文理 经济学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文理 经济学
3 030101K 法学 四年 文理 法学
4 030301 社会学 四年 文理 法学
5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文理 法学
6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四年 文理 法学
7 040101 教育学 四年 文理 教育学
8 040104 教育技术学 四年 文理 理学
9 0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文理 教育学
10 040107 小学教育 四年 文理 教育学
11 040201 体育教育 四年 文理 教育学
12 040202K 运动训练 四年 文理 教育学
13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四年 文理 教育学
14 040204K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