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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沈阳音乐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9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50401

音乐学

五年

艺术

文学

050401

音乐学

四年

艺术

文学

05040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四年

艺术

文学

0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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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沈阳音乐学院硕士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22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沈阳音乐学院是一所致力于培养艺术类人才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始建于1938年,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一)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1.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招生专业:艺术史论、音乐学(五年制)、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2.桃仙校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3.长青校区: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招生专业:艺术与科技、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

  4.大连校区:大连校区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0.1万平方米(约合751.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8.4﹕1;专任教师111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5.27%,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6.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25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531.2元;图书70.8万册,生均图书72.4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一)所有专业均无外语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二)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执行。

  (四)无预留计划。

  (五)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为历史学科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一)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

与沈阳音乐学院硕士招生章程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4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沈阳音乐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14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招收专业、办学地点及校址:

校本部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舞蹈学院招收: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号;艺术学院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大连分院招收: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具体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3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七年;学制为四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542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22.511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9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7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6395.5万元,图书6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外语日常教学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艺术

艺术学

130202

2007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沈阳音乐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7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主校区招收: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桃仙校区招收:舞蹈学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桃仙镇;南校区招收: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具体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大连校区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具体地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为四至十年;学制为四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为三至八年;学制为两年制(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两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3.<?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3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9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381.3万元,图书50.62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07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2035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1035 人,面向外省招生1000人。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国家允许限制男女生比例的艰苦行业专业允许,其它专业不允许)

三、专业设置说明

沈阳音乐学院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考研招生简章 2017考研招生简章 沈阳音乐学院

  2017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沈阳音乐学院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沈阳音乐学院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以及专业学习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招生类别、专业及学制

  我院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及专业: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学理论 (130100) 、音乐与舞蹈学(130200)。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135101)、舞蹈(135106)。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及...

沈阳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音乐学院硕士招生章程 2020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沈阳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沈阳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以及专业学习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招生类别、专业及学制

  我院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及专业: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学理论 (130100) 、音乐与舞蹈学(130200)。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135101)、舞蹈(135106)。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及专业: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135101)、舞蹈(135106)。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非脱产学习方式,原则上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主要教学地点在院本部(和平区三好街61号)。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院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沈阳音乐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一)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1.校本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2.舞蹈学院(桃仙校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3.艺术学院(长青校区):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招生专业: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

4.大连分院(大连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3号。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学习年限:学制分为四年制与五年制;四年制最长学习年限为八年,五年制最长学习年限为十年。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5.9659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12024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5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1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8555.24万元,图书59.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一)学院无高考外语语种限制的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二)学院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三)学院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核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学院无预留计划。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一)2016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202

音乐学

五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五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205

舞蹈学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206

舞蹈编导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301

表演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文理兼招...

沈阳音乐学院2018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沈阳音乐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沈阳音乐学院2018本科招生章程,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沈阳音乐学院2018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一)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1.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招生专业:艺术史论、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2.桃仙校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招生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3.长青校区: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18号。招生专业:艺术与科技、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

  4.大连校区:大连校区由于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新生就读地点为三好校区,大连分院舞蹈系新生就读地点为长青校区。招生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5.96594万平方米(约合689.1亩);建筑面积35.8289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223.9万元;图书61.6万册;专任教师105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3.6%,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2%。

  二、计划特别说明

  (一)学院无高考外语语种限制的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二)学院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三)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学院无预留计划。

  (五)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2.png

  (一)2018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

  学费:三好校区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五年制)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长青校区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年(艺术史论、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最终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执行)。

  学制:三好校区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五年制)和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就读地点: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各教学单位各招考方向就读地点为所在校区;大连校区由于暂迁沈阳教学,大连分院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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