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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简章】河北科技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2

  三、校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2617亩,建筑面积85.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亿元。学校现设18个学院,69个本科专业,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6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具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九、录取原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单科成绩;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习;

  3.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录音艺术、产品设计(不含河北省)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在河北省招生的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要求考生艺术专业合格,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6.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115分以上,法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110分以上。英语、法语专业均需口试合格,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者;

  7、我校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计划单列,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部分专业课程由韩方教师授课。

  8.河北科技大学唐山分院(高职专科)招生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教学。

  十、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2、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详见各省招生计划);

  3、住宿费800元/年;

  十一、其他

  1、学校招生就业处承担本、专科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对部分艺术考生进行复试,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邮政编码:05...

与河北科技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招生简章】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2013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外省)

  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289

  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东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南校区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中段

  张家港校区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

  6.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7.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8.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9.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澳(澳大利亚)合作办学:19200元/年

  中乌(乌克兰)合作办学:192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招生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28179

  2.咨询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2003

  4.电子信箱:jkdzsb@126.com

  5.网址:http://xsc.just.edu.cn/zsw

  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学校地址:东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西段

  南校区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中段

  张家港校区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2.办学性质:公办

  3.培养层次:本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本一和本二批次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

与河北科技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天津科技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57

  五、学校地址: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

  泰达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13大街

  2013级新生安排在泰达校区(除表演(运动艺术表演)专业安排在河西校区)。

  六、学校概况及办学特点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央部属院校——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是为军队培养后备军官的签约高校,2008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建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本科专业57个。学校建有“发酵工程”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3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学校建有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与中科院等单位共建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建有4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和1个天津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070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82名,教授、副教授689人,其中包括双聘院士、国家“****”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特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75人。学校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学习,培养行业后备领军人才。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辅修双学位专业。对于学习优秀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志愿以及学校条件,在入学一年后可以进行专业调整。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毕业时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教育部核准下...

河北科技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服表专业)

艺术高考 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大学艺术招生

  河北科技大学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服装设计与表演类专业)

  河北科技大学2015年服装设计与表演类专业测试是由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组织,测试成绩五所院校共同使用,作为2015年河北省高考录取的依据。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艺术类考生(艺术文或艺术理);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

  3、本科要求女生净身高1.70米以上,男生净身高1.80米以上;专科要求女生净身高1.65米以上,男生净身高1.8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体匀称,气质佳,有一定的音乐、舞蹈基础,符合模特基本条件。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院校名称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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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大学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大学

  本文“2017河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2

  三、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2617亩,现有79个本科专业,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现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1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

  九、录取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基本要求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内。

  3、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同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生源为浙江省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4、在河北省招生的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对达到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如果考生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同时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在河北省招生的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要求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在河北省内招生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及在其他省份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对达到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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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17招生简章汇总

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2013高考招生:北京科技大学2013招生简章出炉(本科)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

  第三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北京市朝阳区管庄校区(高职生)。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

  第四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设立由校领导及招生、教学、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科技大学的招生工作。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编制我校来源计划原则和办法: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部直属高校的分布及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认真研究,科学合理的确定本校来源计划。

  第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第十条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2至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江苏省理工类考生(含国防定向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及以上;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考生和文艺特长生在达...

高考招生简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微博]

  英文译名:Northwest A&F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地址:陕西 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农路22号(邮编712100) ,域名:nwsuaf.edu.cn。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及专业学位等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来源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六条 本科专业除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其他专业学制为4年。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实行2+X培养模式,本硕博连读,按生物技术、生物工程方向招生,计划招生120名,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10%左右。执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其他省份按照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和确定专业。

  第十条 对同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

  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确定专业。

  江苏省的考生,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AB级。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按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

  第十一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校报到时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二条 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录取等特殊类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2013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满分的70%,同时需要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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