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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得到了广东省政府委派专家组“高起点、高标准”的评价。现有新能源汽车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60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道汤泉段272号;邮政编码:516023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惠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

与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有众多杰出教师。现有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福长岭明德路1号;邮政编码:516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惠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与广东理工学院机电电子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现代物流管理专业与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现代物流管理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

与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获得“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校国标代码:14197

  七、学校基本情况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半城山色、半城湖,有宜居之都、运动新城之称的黄石市,学校依山傍水、环境优雅、交通便利,是学子成才的理想园地。

  八、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2.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各生源省份符合国家2022年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认可2022年全国性加分政策和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接受各生源省份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

  3.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

  4.各招生专业均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学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为准,专业成绩为2022年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专科统考合格成绩。

  6.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及补充规定执行。

  8.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9.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十、学生资助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育人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

  1.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至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校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的,可先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广州路9号

  邮政编码: 435003

  学院网址: http://www.hbei.com.c...

2022年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位于贵州省铜仁市,学院以就业为导向,致力培养社会需要的技能人才,有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贵州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5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性质:民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上海路54号

  学院情况简介:

  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000亩,现有在校生13000余人。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办学宗旨,以“探工程之理、索职业之道、塑时代新人”的办学理念,秉持“厚德重能,知行合一”的校训,积极培育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加强内涵建设,持续提高办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办学环境,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和创新创业环境。

  学校坚持走产教融合、政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开放办学之路,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按照“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要求,重点建设建筑、汽车、大健康、财经、管理类和服务类为主的专业群。

  学校推行以就业为导向、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根据学院现有办学条件、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本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原则,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学院2022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本着充分利用、尽量完成招生计划的原则,在总计划数不变的前提下,遵照主管部门计划调整要求调整专业(科类)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规则:

  1.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017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64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九条 办学特点: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以质量教育和质量服务为主要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是河南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更是质量工程师成长的沃土、首席质量官放飞的摇篮。

  学院积极参与到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进程中,面向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试验区建设,同全省产业集聚区建立了广泛和紧密的联系。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支持下,学院与省内外120多家知名企业、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检测检验技术机构组成的河南质量工程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已成为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多种功能的“产、学、研”联合体。

  学院始终严守“质量重于泰山”的校训,弘扬“科学精准、法制规范、责任诚信、创新卓越”的质量文化理念,坚持科学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努力使学院成为培养质量专业人才的摇篮,成为以质量服务为特色的区域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院通过招生章程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022年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荣获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称号,现有工程造价等广西高校重点建设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高考“阳光工程”的精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招生工作行为,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工程职业院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工程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4127。

  第四条 学校办学性质、办学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五条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核准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规划用地面积1770亩,校舍建筑面积34万多平方米。设有土木工程学院、汽车与机电学院等 7个二级学院,建有铝研究院等应用研究院和汽车与机电工程实验实训中心等7个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及材料类、机械类、建筑类3个专业教学基地,建有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8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亿多元,纸质图书100多万册、电子图书130多万册。开设有建设工程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工业机器人技术等39个专业,其中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等5个专业为广西高校重点建设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9000多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履行本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

2022年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粮油、食品产业链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有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4152014615

  学院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西区桃林路1号

  学校简介: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创建于1953年,由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粮食与物资储备局主管。学院是全国食品工业类4星级高职院校,专业竞争力排行并列第15名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现有8个教学单位、5个产业学院、建有8个科研机构、2个省级实验室。拥有一支适应高职教育需求,品质优秀、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350人,其中专兼职教师233人,高级职称占50%,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65%,双师型教师比例为48.1%。有全国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学院坚持“政产教农”融合发展理念,围绕贵州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开展人才培养、产品研发和产业孵化,把招生、培养、就业放到产业链上。努力建成高水平、有特色,人民满意、师生幸福的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院领导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院成立由院党委负责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院现有办学条件、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本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急需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原则,编制专业招生计划。我院2022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详见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第九条 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缺额专业录...

2022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在2017年加入国家花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现有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为代表的林草类重点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0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天河校区北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邮政编码:510520

  天河校区南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龙林中街2;邮政编码:510520

  海珠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5号;邮政编码:510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纪检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本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专业与仲凯农业工程学院植物保护、草业科学、园林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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