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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聊城大学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聊城大学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省属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校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第九条 学校概况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1970年山东师范学院迁至聊城办学,1974年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建立,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

学校占地近3000亩,校舍面积75.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9.7万册,电子图书资料47108GB。建有设施齐全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网络中心、体育场馆、校史馆、博物馆等设施。校园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教学相长、学风浓厚,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

学校拥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现设有25个学院、91个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12大学科门类,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全日制在校生32971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950人,教授19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17人;现有国家“****”专家2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特聘专家、海外特聘专家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8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奖,1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1人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高等学校首席专家、齐鲁文化英才等,37人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聘请中国科学院吴培亨院士、魏江春院士、石钟慈院士等为学校“双聘院士”。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构建学生自主选择、多样化发展的专业平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2个、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4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3门,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7个,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72项。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了16万余名毕业生。2007年...

与聊城大学硕士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0年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研究生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硕士招生章程 2020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学校代码:10447,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 1 号)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有着“江北水城”美称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始建于 1974 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 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 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学校教学相长、学风浓厚,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校园环境优雅, 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学校从 1979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 年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与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大学、意大利卡梅里诺大学等高校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有 21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 9 个学科门类。拥有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机械硕士、土木水利硕士 10 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校研究生 2000 余人。

  为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的通知》(教学函〔2019〕6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硕士研究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0 年我校共有 21 个一级学科、8 个二级学科、10 个专业学位点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125100)、教育管理(045101)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科教学(思政)(045102)、学科教学(语文)(045103)、学科教学(数学)(045104)、学科教学(英语)(045108)、小学教育(045115)、体育教学(045201)、应用心理(045400)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内容详见《聊城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最终招生计

  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

与聊城大学硕士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22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聊城大学

  聊城大学是坐落于山东省聊城市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拥有本科教育和研究生两个教学层次,学校为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特制定本招生章程,感兴趣的快来了解一下吧!

  聊城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备案的专业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网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志愿、体检等因素,择优录取。

  (一)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按照“专业+学校”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因体检等原因不能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2.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组内“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在专业组内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投档排序规则顺序录取。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

聊城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章程

考研招生章程 2018考研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聊城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章程,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聊城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学校代码:10447,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有着"江北水城"美称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学校教学相长、学风浓厚,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校园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学校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9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现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艺术硕士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包括34个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领域。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40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00余人。

  为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我校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硕士研究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请参见《聊城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2018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10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拟招生23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生380人),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0人。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下达招生计划数与专业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但原则上不得跨专业报考。

  报考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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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17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7高考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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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大学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校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聊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聊城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依据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按照提升内涵,优化结构的原则,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根据生源、毕业生就业、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编制。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九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志愿、体检结论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完成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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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已过审)

高考招生简章
2016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已过审)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大家整理《2016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已过审)》,供大家参考。

2016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已过审)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省属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校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第九条 学校概况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1970年山东师范学院迁至聊城办学,1974年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建立,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

学校占地近3000亩,校舍面积75.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9.7万册,电子图书资料47108GB。建有设施齐全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网络中心、体育场馆、校史馆、博物馆等设施。校园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教学相长、学风浓厚,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

学校拥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培养资格。现设有25个学院、91个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医学等12大学科门类,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全日制在校生32971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950人,教授19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17人;现有国家“****”专家2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特聘专家、海外特聘专家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8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奖,1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1人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高等学校首席专家、齐鲁文化英才等,37人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聘请中国科学院吴培亨院士、魏江春院士、石钟慈院士等为学校“双聘院士”。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构建学生自主选择、多样化发展的专业平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2个、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4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3门,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7个,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72项。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了16万余名毕业生。2007年教育部...

聊城大学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聊城大学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聊城大学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聊城大学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校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聊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依据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学校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聊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志愿、体检结论,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缺额的专业;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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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省属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校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

第九条 学校概况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有着“江北水城”美称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

学校占地近3000亩,校舍面积75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6万册,电子图书资料28808GB。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网络中心、体育场馆、校史馆、博物馆等设施。校园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享有“学在聊大”的美誉。

学校拥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培养资格,是山东省3所有资格招收国防生的高校之一。现设有22个学院、88个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9个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全日制在校生32000余名。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职工1920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9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70人。现有国家“****”专家2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全国优秀教师9人;8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奖,1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4人被评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齐鲁文化英才、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33人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聘请了中国科学院吴培亨院士、张新时院士、汪尔康院士、魏江春院士、石钟慈院士,中国工程院薛群基院士、左铁镛院士、黄伯云院士,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郭亚军教授等百余位知名学者、专家担任特聘、兼职或名誉教授。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构建学生自主选择、多样化发展的专业平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现有23个国家级和省级品牌、特色、重点专业建设点,31门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7个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并获得39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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