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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建有世界唯一的中医美容博物馆,史料详尽、藏品丰富。现有医学美容技术等陕西省省级重点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性质及办学地点

  第三条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西安东郊白鹿原上,占地面积500多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设施齐全。学院经过多年发展,专业学科建设独具特色,形成了以医学美容技术专业为龙头,医学技术、健康类专业为特色,管理类、经济类、工学类专业并举的特色专业体系。下设医学美容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3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12000余人。医学美容技术、护理、中药学、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被陕西省教育厅确立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被陕西省教委批准为“西安市国际护理教学基地”。

  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373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 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

  电话:029—62283333 传真:029—62283331

  学院网址:http://www.xahtx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处、教务处、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

与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性质及办学地点

  一、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3737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办学地点: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电话:029—82601993传真:029—82601993 http://www.xahtx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处、教务处、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二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一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志愿。

  第三条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四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五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一条 学院在每年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与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困难学生、学业优良学生,实行资助...

与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西安海棠职业技术学院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6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 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二、 院校代码:13737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 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六、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2、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 录取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并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满额,可调剂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无专业分数级差。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4、 我院在各省的调档比例为1:1.2。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按照成绩排队接收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直至完成计划。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5、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6、 艺术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成绩依各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7、 录取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同批录取控制线并符合高校提档要求。

  8、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9、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外语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八、学费标准:

  医疗美容技术、护理专业9000元/年;其它高职专业8000元/年

  九、资助与奖励: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帮助贫困生勤工助学。

  十、毕业及就业:

  1、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并执行国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2、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十一、校址、咨询电话及网址:

  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

  电话:029—826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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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考生们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性质及办学地点

  第三条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西安东郊白鹿原上,占地面积500多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学院专业学科建设独具特色,构建了以医学保健类专业为龙头,管理类、工学类、财会类等并举的特色专业体系。下设医学美容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5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13000余人。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被陕西省教育厅确立为“省级重点专业”;护理专业被陕西省政府确立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被陕西省教委批准为“西安市唯一一家国际护理教学基地”。

  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373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地点: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

  电话:029—82601993 传真:029—82601993

  学院网址:http://www.xahtx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处、教务处、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

2022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准军事化管理打造学生的过硬优秀品质,使毕业生在未来职业生涯中极具竞争力。现有工程造价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124。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证书

  第四条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成立于1993年,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着眼于城市建设功能群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形成了“专业和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课堂与实习基地对接”的人才培养输送模式。学院下设下设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交通旅游学院、机电信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五年制基础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培训学院等七个二级学院,开设30个专业。学校地处西安南郊大学园区,占地53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东大温泉大道002号,邮编:710114

  学校网址:http://www.xacsjsedu.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9026666

  传真:029-89029808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就业部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下达,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考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

2017泊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泊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4259

  二、学院概况

  泊头职业学院始建于1925年9月,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沧州境内泊头市,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举办专科教育。学院占地571亩,建筑面积 17.6万平方米,教育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齐全,固定资产总值2.6亿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22人,来自各行业一线的兼职教师38人,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4人,博士1人,硕士学位62人,锻造了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业务精湛、技能娴熟”的教师队伍。

  三、招生专业

  学院2017年开设专业30个,其中校企合作专业21个: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互联网品牌策划方向)、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方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电子商务(淘宝电商运营方向)、物流管理、物流管理(企业电商运营管理方向)、物流管理(物联网运营管理方向)、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编程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与设计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web前端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营销方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UI设计方向)、旅游管理、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会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9个专业为非校企合作专业。

  我院招收对口类考生。专业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泊头职业学院渤海分校,是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由泊头职业学院与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共同建设的标准化、现代化学校。

  渤海分校招生专业: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严格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得分排名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考生,文化分上线后,按省联考专业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文化分、语文、数学、英语得分排名录取。

  4、对符合省考试院文件规定的加分、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按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

  5、因为民航业培养专门人才,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身高163-174cm。

  6、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7、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8、对考生体检标准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9、若我院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

  六、学制学历证书: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泊头职业学院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

2022年潇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潇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潇湘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获得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娄底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潇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潇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全称:潇湘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042

  湖南代码:4708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学院简介

  潇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中国企业500强之一的大汉控股集团独资举办。

  学校坐落在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大宜居城市之一的“湘中明珠”——湖南省娄底市,占地面积530余亩,总建筑面积19万余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540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57人,双师型教师186人,博士10人、硕士研究生82人,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1万余人。开设有信息工程学院、汽车机电工程学院、学前教育与军体学院、商学院、应用教育学院五个二级分院和33个专业。汽车工程技术专业群立项为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培育项目,学校正依托市级院士专家服务站全力打造另一个达到省一流特色专业群水平的信息技术专业群,现代商贸服务、学前教育与军体教育两大校级产教深度融合的传统特色专业群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之中。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学生为主体、就业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工匠精神培育为引领、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依托“一企两区”(“一企”指大汉控股集团,“两区”即大汉集团总部所在地——国家级长沙望城经开区和学校所在地——国家级娄底经开区),把握“职教20条”和“双高计划”建设重要契机,坚持“质量立校、规模固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的发展理念,充分运用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助推力,主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强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综合实力日益增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全面推进学校实现“创优升本”战略目标。

  六、录取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要求。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学院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5%,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7、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各自省(市、区)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8-8610888, 0738-8610999 查询。

  七、学费标准:请查阅学校官网: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重庆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于2009年2月26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并于2009年4月2日在教育部备案,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院。

  学院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246

  主管部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占地面积58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1000余名,教学仪器设备价值80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专兼职教师近600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的专任教师占30%,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占75%,“双师素质”教师占85%,聘请100余名行业高技能人才担任实训教师。海外留学经历教师占10%,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行业领军人物等30余名。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

  第五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对学生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总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八条 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加试要求。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均不限制年龄。

  第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执行,学费每年6000-7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一条 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贷款等政策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此外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3%),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8%),三等奖学金500元/年(15%),单项奖学金若干。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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