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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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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下半年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诽谤罪”,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刑法考点:诽谤罪

  (一)概念与特征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首先,所谓“捏造并散布”,是指散布捏造的事实。所谓捏造的事实,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而且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根据司法解释,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有可能构成侮辱罪)其次,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诽谤。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诽谤时虽未具体指明被害人的姓名,但能推知出具体被害人的,仍构成诽谤罪。

  2.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虚假的事实。

  3.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二)认定

  诽谤罪与侮辱罪在客体、主体、主观方面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两点:(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例如,被害妇女并无婚外性行为的事实,但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被害妇女有婚外性行为的事实,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如果被害妇女有婚外性行为,行为人为了损害其名誉,散布这种婚外性行为的事实,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侮辱罪。

  (三)处罚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犯侮辱、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刑法之所以将侮辱、诽谤罪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主要是因为侮辱、诽谤行为大都发生在邻居、同事之间,在多数场合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此外,被害人可能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受侮辱、诽谤的事实,如果违反被害人的意志提起诉讼,会产生相反的效果。所谓“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一般是指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一是侮辱、诽谤情节特别严重,引起了被害人自杀身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后果,被害人失去自诉能力的;二是侮辱、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外交代表等特定对象,既损害他人名誉,又危害国家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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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诽谤罪定义及判刑相关的司法考试二卷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诽谤罪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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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诽谤罪的内容”,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卷二刑法考点:诽谤罪的内容

  (一)概念与特征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首先,所谓“捏造并散布”,是指散布捏造的事实。所谓捏造的事实,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而且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根据司法解释,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有可能构成侮辱罪)其次,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诽谤。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诽谤时虽未具体指明被害人的姓名,但能推知出具体被害人的,仍构成诽谤罪。

  2.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虚假的事实。

  3.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二)认定

  诽谤罪与侮辱罪在客体、主体、主观方面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两点:(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例如,被害妇女并无婚外性行为的事实,但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被害妇女有婚外性行为的事实,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如果被害妇女有婚外性行为,行为人为了损害其名誉,散布这种婚外性行为的事实,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侮辱罪。

  (三)处罚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犯侮辱、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刑法之所以将侮辱、诽谤罪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主要是因为侮辱、诽谤行为大都发生在邻居、同事之间,在多数场合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此外,被害人可能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受侮辱、诽谤的事实,如果违反被害人的意志提起诉讼,会产生相反的效果。所谓“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一般是指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一是侮辱、诽谤情节特别严重,引起了被害人自杀身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后果,被害人失去自诉能力的;二是侮辱、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外交代表等特定对象,既损害他人名誉,又危害国家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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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考舞弊案:5名被告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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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辽宁高考舞弊案:5名被告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刑,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辽宁高考舞弊案:5名被告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刑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法院近日对一起高考舞弊案一审宣判:以朱玉全为首的5名被告人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间,朱玉全通过QQ聊天方式,从网上购买了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答案后,又在网上将试题答案卖给李树森、胡哲(在逃)、刘贺。

  考试之前,刘贺找到董丽、纪军,希望二人帮助其给考生传递高考试题答案,并建立了只有其三人的QQ群。刘贺分别在阜新市高级中学附近、阜新市实验中学附近以及阜新市海州高级中学附近租用三处短期住宅,并向董丽、纪军提供了传输答案的设备。

  2015年6月7日10时许,刘贺在获得答案之后,通过QQ群将答案分别传递给董丽、纪军,后三人又分别在上述三处承租房内将获取的试题答案传递给已交定金的考生。当天,刘贺三人先后被抓获。6月17日、6月26日,李树森和朱玉全分别在抚顺、大连落网。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玉全、李树森、刘贺、董丽、纪军组成“一条龙”团伙,以收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属于国家绝密级别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答案,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鉴于各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此,判处朱玉全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处刘贺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判处李树森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判处董丽、纪军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作案工具发射器、接收器、充电线、电脑,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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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福单词怎么记 】诽谤类词汇

托福单词 托福词汇 托福重点词汇

  托福考试很重要,为了帮助众多考生解决托福词汇问题,出国留学网托福栏目小编整理的托福推荐单词,希望可以帮助考生度过考试的难关,下面是小编搜集的托福词汇中的诽谤类词汇的相关资讯,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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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福词汇中的诽谤类词汇:

  诽谤

  injurious

  asperse

  aspersion

  indignity

  malign

  defame

  disparage

  humiliate

  slander

  insult

  以上就是托福词汇分类词汇整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托福单词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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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之木是什么意思?诽谤之木成语造句和典故

成语

成语名称:诽谤之木 fěi bàng zhī mù

欢迎您访问本页,本页的主要内容为解释成语【诽谤之木】的出处和来源,以及回答诽谤之木的意思是什么,其中包含英语翻译和造句,同时提供了百度百科和SOSO百科的链接地址,为您全方位的诠释诽谤之木成语。如果本页找不到内容,在页尾点击回百度搜索。

[成语解释] 诽谤:引以为谏言;木:木牌。在交通要塞竖立木牌,让人们写上谏言。

[成语出处] 《史记·孝文本纪》:“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者而来谏者。”

百科解释如下:

目录
  • • 诽谤之木
  • • 解释
  • • 出处

英汉词典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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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之木[回目录]

  (fěi bàng zhī mù)

解释[回目录]

  诽谤:对他人责备的表达。《说文》说“放言曰谤,微言曰诽”,也就是公开表达不满叫做谤,私下表达不满叫做诽。

  木:木牌。在交通要塞竖立木牌,让人们写上谏言。

出处[回目录]

  出于《吕氏春秋·不苟论第四》的“自知”一节。原文为:“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鼗”。

  吕氏春秋·不苟论第四·自知

  三曰: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人主欲自知,则必直士。故天子立辅弼,设师保,所以举过也。夫人故不能自知,人主犹其。存亡安危,勿求於外,务在自知。

  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鼗,犹恐不能自知。今贤非尧舜汤武也,而有掩蔽之道,奚繇自知哉!

  荆成、齐庄不自知而杀,吴王、智伯不自知而亡,宋、中山不自知而灭,晋惠公、赵括不自知而虏,钻荼、庞涓、太子申不自知而死,败莫大於不自知。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锺者。欲负而走,则锺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锺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为人主而恶闻其过,非犹此也?恶人闻其过尚犹可。

  魏文侯燕饮,皆令诸大夫论己。或言君之智也。至於任座,任座曰:“君不肖君也。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是以知君之不肖也。”文侯不说,知於颜色。任座趋而出。次及翟黄,翟黄曰:“君贤君也。臣闻其主贤者,其臣之言直。今者任座之言直,是以知君之贤也。”文侯喜曰:“可反欤?”翟黄对曰:“奚为不可?臣闻忠臣毕其忠,而不敢远其死。座殆尚在於门。”翟黄往视之,任座在於门,以君令召之。任座入,文侯下阶而迎之,终座以为上客。文侯微翟黄,则几失忠臣矣。上顺乎主心以显贤者,其唯翟黄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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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怎么填及定义

学制怎么填 学制定义 什么是学制

  个人简历上的学制怎么填表达什么意思?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来了解一下,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学制怎么填及定义”,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内容资讯!

  学制怎么填

  学制这一栏就是学习的这段时间是多久,一般全日制专科是三年,本科是四年。成人的话学制是两年半或三年,是多久就填多久。学制就是填学习的时间。

  也有许多人容易搞混,不知道学制是填全日制还是四年制。按照正规的情况来说,应该填四年制。但现在这个学制是填什么,其实关系并不大,没有人会注意这个细节,这个对招聘方或应聘发来说都不是什么重要因素。

  学制定义

  学制是:国家根据教育方针、政策,对各级各类学校的任务、学习年限、入学条件等所作的规定。有时专指各级各类学校的学习年限。

  现行学制:幼儿园读3年。小学读6年,初中读3年(有少量的小学读5年,初中读4年)。高中读3年。大学读4年。有少量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有少量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学制改革新办法:

  1.幼儿园一般读3年。允许幼儿读2年或4年。

  2.小学一般读6年。允许小学生读4年、5年、7年、8年。

  3.初中一般读3年。允许初中生读2年、4年。

  4.高中一般读3年。允许高中生读2年、4年、5年。

  5.本科一般读4年。允许大学生读3年、5年、6年。

  6.创办大量的“二十八年一贯制”学校。28年=3年(幼儿园)+6年(小学)+3年(初中)+3年(高中)+4年(本科)+2年(硕士)+3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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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学

选调生条件及定义

选调生条件 选调生定义 关于选调生

  为了让大家可以更好的了解选调生做好选调准备,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准备了“选调生条件及定义”,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内容资讯!

  选调生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期间担任过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和协会(社团)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

  5、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生定义

  什么是选调生

  选调生,是各省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群体的简称。

  哪些人可以报考选调生

  根据中组部有关政策规定,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要求是党员(预备党员)、一定身份的学生干部、应届毕业生,校级以上奖励,根据中央有关政策,2011年以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像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也可以报考。

  高校毕业生比较适合报考选调生

  实践证明,并不是所有的高校毕业生都适合报考选调生。综合各方面意见,以下人员比较适合: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具备从事机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党政领导人才的潜质,适应基层艰苦环境,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学习成绩良好,群众威信较高的高校毕业生。

  报考选调生有无户口和生源地限制

  一般来说对双一流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考不限户籍(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生源地;对非双一流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对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如大学生村官等)限制工作地及服务年限。

  对研究生实行什么政策

  在考录计划上,实行计划单列。在分配上,博士研究生安排到市直部门挂职锻炼;硕士研究生到县市区工作。以河北为例,原则上,选调生必须进入基层锻炼,两年内关系不准调动。市、县街道、城关镇也算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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