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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坐落于重庆市铜梁区,有着“重庆最具幸福感城市”之美誉。现有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22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名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三、教育部代码:12756。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办学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七、学校简介: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学校交通便利,区域优势显著,在建中的途经大学城、璧山的城市快轨以及成渝快铁一旦完成,铜梁将成为国际都市后花园,届时到重庆市中心约40分钟车程。学院占地面积约450亩,总建筑面积71539平方米。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康复治疗技术、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等28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八、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其他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九、招生计划:学院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我院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对顺序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

与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3山东高考 招生简章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含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校本部) 邮编:250200

  山东济南市燕子山西路38号(西校区) 邮编:25001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创建于1960年,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普通高校,国有公办。

  学院地处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教学及生活设施齐全,有宽敞明亮的教学楼、图书行政楼、艺体馆、食堂和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宿舍;拥有能够进行现场直播的演播中心和省内唯一的有线电视专业实验室;有先进的校园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和以国家有线电视网为依托的交互式远程教室等公共服务设施。设有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广播电视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学院先后获得“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省直文明单位”、 “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2010年,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组织的“山东教育总评榜”活动中,学院荣获“最具专业特色院校”和“就业前景十佳院校”。

  学院集教学、科研、创作为一体, 成果斐然,近年来公开出版各类著作和教材30余部,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00余篇。承担了《男人地带》《汽车新干线》《风采》等电视栏目的摄制工作,以学院为主拍摄的国内第一部60集大型系列专题片《齐鲁民俗》的播出,标志着学院在教学与实践的探索上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该片弥补了国内空白,播出后深受观众好评。

  学院注重与广播影视及文化传媒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建立了含山东电视台在内的100余个校外教学实训基地,与各地广播电视台建立起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优越条件。

  ★办学条件

  学院具有一流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实训中心、演播中心外,还配有形体训练房、健身房、暗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播音小课教室、电子阅览室等。

  校内教学实训中心专业设备处于国内行业领先水平,主要有数字视频非编工作站机房,视频线性对编机房, EDIUS 视频非线性编辑机房,苹果后期包装机房,二维动画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 650 平方米高清综合演播室, 200 平方米训练演播室, ...

与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重庆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于2009年2月26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并于2009年4月2日在教育部备案,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院。

  学院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246

  主管部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占地面积58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1000余名,教学仪器设备价值80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专兼职教师近600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的专任教师占30%,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占75%,“双师素质”教师占85%,聘请100余名行业高技能人才担任实训教师。海外留学经历教师占10%,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行业领军人物等30余名。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

  第五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对学生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总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八条 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加试要求。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均不限制年龄。

  第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执行,学费每年6000-7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一条 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贷款等政策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此外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3%),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8%),三等奖学金500元/年(15%),单项奖学金若干。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2013高考招生】重庆传媒职业学院2013高考招生简章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2013高考招生简章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2013年招生章程

  一 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13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 学院名称: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三 教育部代码:12756。

  四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 办学批准文件: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教发函[2001]146号)备案

  七 办学许可证号:150022410000161

  八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九 办学地点: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十 报考条件: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十一 招生计划:学院依据重庆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二 录取规则: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5.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

2020年江西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通知】

江西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年江西传媒职业学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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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通知】

  一、学校全称:江西传媒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与学制:高职(专科)层次,学制3年

  三、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四、入学与注册: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颁发文凭: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六、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蒋巷西大道266号

  七、学院简介

  江西传媒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目前全国培养新闻出版及广播影视类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学院是全国传媒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被人社部确定为“世界技能大赛印刷媒体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学院拥有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南昌市青山湖区和南昌市蒋巷国家生态示范区,占地面积230000余平方米。设有出版与印刷系、影视艺术系、新闻与传播系、传媒管理系、金像影视学院等5个系(院),形成了印刷包装、出版传播、广播影视、创意设计、传媒管理服务5大专业群、28个专业,目前有教职工26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000多人。

  校企合作成立了金像影视传媒学院、江西出版集团公司出版传媒培训学院、江西广电产业传媒培训中心;建有“国家现代印刷与出版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江西省数字印刷产业化孵化中心”、“江西省出版与数字出版职业教育基地”、“数字影像技能实训中心”、“包装印刷综合技能实训中心”等重大实践平台,同时建有录播访谈、艺术品仿真复制、3D打印、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技能实训室(工作室)30多个,建设校外实习基地150多家。

  近年来,学生在印刷职业技能、影视制作、出版创意、包装设计、广告艺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120余项。特别是2018年,学生入选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印刷媒体技术项目国家集训队,实现了学院及全省该项目竞赛的历史最好成绩。学院毕业生就业空间广阔、前景光明。

  学院秉承“崇德、严学、笃行、创新”的校训传统,坚持“依托行业,突出特色;面向市场,开放办学;注重能力,促进就业;拓展规模,创建品牌”的办学理念,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坚定不移走职教创新之路,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正在为建设特色鲜明、行业一流、国内知名的传媒类高等院校而努力奋斗!

  八、招生专业

  1、印刷媒体技术

  2、图文信息处理

  3、人力资源管理

  4、包装艺术设计(艺术类专业)

  5、动漫制作技术

  6、建筑室内设计

  7、广告设计与制作

  8、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9、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

  10、摄影...

【高考招生简章】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重庆招生简章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1.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院校代码:12869

  3.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7.招生专业与计划:

  具体分专业计划以重庆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8.外语语种要求:

  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9.报考条件:

  所招专业的报考条件均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要求执行。

  10.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市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11.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

  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12.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1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14.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15.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2)传真:0571-86836631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邮政编码:310018

  (5)E-mail地址:zs@zjjy.com.cn

  (6)学校网址:http://www.zjj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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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职业学院2017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重庆科技职业学院2017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原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491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学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滨河路10号

  第六条学院概况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Chongq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areer Academy)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13】28号)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涵【2017】53号)的一所培养科技信息创新技术、机械工程行业、经济管理领域及服装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491)。

  学院坐落在长江之滨的千年古城、万川毕汇的重庆第二大城市——万州。两江新区人才培养基地位于国家级千亿经济技术产业园区。占地面积约164亩,校舍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图书1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00万元。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定制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由学院督察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17年学院将面向重庆、四川、贵州、甘肃、云南、湖南、新疆、青海省市招生。

  学院现设18个专业:1、科技信息管理系:①大数据技术与应用、②汽车电子技术2、建筑工程系:①建设工程管理、②建筑工程技术、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④市政工程技术3、经济管理系:①会计、②酒店管理、③物流管理、④旅游管理、⑤电子商务、⑥市场营销4、服装系:①服装与服饰设计、②服装设计与工艺、③服装表演5、机械工程系:①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③机械设备制造技术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应、往届高中生、三校生及同等学历者。

  招生专业、代码、计划人数、收费标准以各省市招办(考试院)信息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录取规则:

  1、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4、认可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和出档原则;

  5、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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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2016年招生章程

一、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16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名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三、教育部代码:12756。

四、办学批准文件: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教发函【2001】146号)备案。

五、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六、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七、办学地点: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学校坐落于山川秀美、中国龙发源地的铜梁区,占地约482亩、校舍建筑面积约7.1平方米,紧临风景名胜——全国四大古城之一的安居古城及巴岳山·玄天湖,距重庆市中心约40分钟车程。

八、报考条件: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九、招生计划:学院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录取规则: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顺序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5、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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