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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重庆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位于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大足区,地理位置优越,现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健康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教育部代码:14727

  第五条 办学性质:非营利性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西荣路99号。

  第八条 学院简介:

  重庆健康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世界文化遗产之地——重庆市大足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院占地规划面积 500 亩,建筑面积 28 万平方米(现已建成6.34万平方米)。

  学院2022年开设社区康复、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健康管理、社会体育、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老年保健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等11个专业。现有专任教师22人,硕士及以上学位11人。校内建有30个实训室:基础护理实训室、人体解剖实训室、传统康复、物理康复、运动康复、形体训练室、美术室、音乐室、视唱练耳、环境创设与环境制作、幼儿医疗保健、学前教育与感统、幼儿园仿真实训室、语音室、计算机室、物联网实训室、财务管理实训室及药品经营与管理实训室等。与校外10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其中与我院合作办学的中国科学院老专家技术中心,将提供人才、技术和岗位支撑,并指派院士及专家参与我院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制定。

  我院坚持以健康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育人为根本、以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为特色、以技能为重点的办学理念。学院在国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政策指引下,集健康人才培养、健康产业研究、健康行业服务于一体,强化大健康的办学特色,为健康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2.收费及公示:①学费收费8000元/年-11500元/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②住宿费1200-1400元/年,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新生入学须知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

  3.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

与重庆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重庆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于2009年2月26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并于2009年4月2日在教育部备案,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院。

  学院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246

  主管部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占地面积58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1000余名,教学仪器设备价值80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专兼职教师近600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的专任教师占30%,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占75%,“双师素质”教师占85%,聘请100余名行业高技能人才担任实训教师。海外留学经历教师占10%,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行业领军人物等30余名。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

  第五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对学生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总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八条 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加试要求。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均不限制年龄。

  第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执行,学费每年6000-7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一条 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贷款等政策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此外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3%),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8%),三等奖学金500元/年(15%),单项奖学金若干。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与重庆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努力向社会输送全力为健康中国服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有医学美容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贵州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健康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 4152014614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

  学校简介:贵州健康职业学院是西南地区首家、贵州省唯一以“健康”命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以医、护、药、养和大健康管理与服务为主要办学方向,努力向社会输送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全力为健康中国服务,在校生规模12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5%。

  学校占地面积千余亩,交通便利,办学条件优越,教学及生活设施一流,所有室内设施均装有中央空调,学生寝室均接入千兆宽带,教学区域wifi全覆盖,为学子提供优越、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构建产教融合的多元化办学模式,拥有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系教育部批准的全国“1+X”失智老年人照护、幼儿照护证书试点院校,与多家公立医院、本科院校和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及深造前景广阔。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学校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最终投档比例。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

  第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九条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分数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按语文成绩排序,如分数相同,则再按数学成绩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十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有关省(市)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及相关办法执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我校...

2022年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荣获“2019-2020年茂名地区无偿献血先进高校”荣誉称号。现有眼视光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1号;邮政编码:5254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茂名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部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定向县(市、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落实考生就业岗位并在有空编时优先入编。

2022年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诞生于“健康中国”的新时代,现有药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4724

  第四条 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32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大专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特色: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省属公办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坐落在省会海口,现有秀华、椰海两个校区。

  学院以“职业型、特色性、国际化”为定位,遵循医教协同、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构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相融合的育人模式,培养具有健全人格与心理、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指导招生工作开展,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招生工作小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落实、协调相关的招生工作,研究各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宣传任务。

  第十条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中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生源省份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助产专业用人单位一般只招女生。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录取批次:海南省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详见各生源省份高考填报志愿用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将同一轮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不设院校志愿级差。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按照我...

【高考招生简章】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重庆招生简章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1.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院校代码:12869

  3.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7.招生专业与计划:

  具体分专业计划以重庆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8.外语语种要求:

  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9.报考条件:

  所招专业的报考条件均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要求执行。

  10.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市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11.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

  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12.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13.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14.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15.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2)传真:0571-86836631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4)邮政编码:310018

  (5)E-mail地址:zs@zjjy.com.cn

  (6)学校网址:http://www.zjj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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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职业学院2017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重庆科技职业学院2017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原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491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学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滨河路10号

  第六条学院概况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Chongq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areer Academy)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渝府【2013】28号)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涵【2017】53号)的一所培养科技信息创新技术、机械工程行业、经济管理领域及服装产业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491)。

  学院坐落在长江之滨的千年古城、万川毕汇的重庆第二大城市——万州。两江新区人才培养基地位于国家级千亿经济技术产业园区。占地面积约164亩,校舍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图书1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00万元。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定制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由学院督察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17年学院将面向重庆、四川、贵州、甘肃、云南、湖南、新疆、青海省市招生。

  学院现设18个专业:1、科技信息管理系:①大数据技术与应用、②汽车电子技术2、建筑工程系:①建设工程管理、②建筑工程技术、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④市政工程技术3、经济管理系:①会计、②酒店管理、③物流管理、④旅游管理、⑤电子商务、⑥市场营销4、服装系:①服装与服饰设计、②服装设计与工艺、③服装表演5、机械工程系:①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③机械设备制造技术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应、往届高中生、三校生及同等学历者。

  招生专业、代码、计划人数、收费标准以各省市招办(考试院)信息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录取规则:

  1、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4、认可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加分或者降分政策和出档原则;

  5、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

2022年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一所崭新的学校,现有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5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中山大道西段北侧;邮政编码:521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潮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及学校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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