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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在2011年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现有古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院校国标码为14367。

  第三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267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批准成立时间及单位:学院2010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1年5月在教育部备案。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院除中英合作项目建筑设计专业(440101H)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院的校考成绩。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2022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广西、甘肃、新疆、云南、青海、宁夏、山西、山东、江西、河北、河南、湖北、广东、安徽、福建、湖南、浙江、海南等二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我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二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在二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 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五条 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平行志愿、调剂志...

与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院校国标码为14367。

  第三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267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批准成立时间及单位:学院2010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1年5月在教育部备案。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院的校考成绩。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2017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广西、甘肃、新疆六省(市、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我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六省(市、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招生省(市、区)考试院(招办)协调下,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在六省(市、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区)考试院(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六条 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平行志愿、调剂志愿按高考总成绩优先原则进行投档(注:艺术类专业采取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与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重庆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于2009年2月26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并于2009年4月2日在教育部备案,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院。

  学院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246

  主管部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占地面积58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1000余名,教学仪器设备价值80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专兼职教师近600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的专任教师占30%,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占75%,“双师素质”教师占85%,聘请100余名行业高技能人才担任实训教师。海外留学经历教师占10%,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行业领军人物等30余名。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

  第五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对学生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总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八条 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加试要求。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均不限制年龄。

  第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执行,学费每年6000-7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一条 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贷款等政策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此外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3%),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8%),三等奖学金500元/年(15%),单项奖学金若干。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2017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类型、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3、层 次:高职(专科)

  4、学院地址:福建福州市闽侯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市民广场旁)

  第二条 学院简介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的公立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艺术底蕴深厚,被誉为“艺术人才的摇篮”,2013年被授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条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开展,制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负责日常有关招生工作。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

  学院2017年面向省内外招生。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五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学院承认我省高职招考有关加分政策。

  5、具体招生录取规则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6、省外招生录取规则参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第六条 学生待遇

  通过高考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按统一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七条 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以及闽财教[2011]74号规定,学院收费标准如下:

  学 费: 72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条件,每学年500元-1200元不等;

  代办费:教材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多还少补。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fjyszyxy.com

  咨询电话:0591-38268178、38...

2017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院名称: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95号

  二、学院代码:12704

  三、学院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李力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各专业往年的招生情况和生源质量,以及当年的具体生源构成情况,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来分配具体招生计划,其中省外招生计划如在当地无生源情况下,将调回本省,并按照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计划分配。

  九、录取原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达到其所在省份最低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文、理科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对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4、播音与主持专业使用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歌舞表演专业使用省统考舞蹈专业成绩,录取原则采用志愿优先,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国际标准舞专业使用省统考舞蹈成绩,录取采用志愿优先,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钢琴伴奏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专业使用省统考音乐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专科分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空中乘务专业:

  (1)身高要求:男生172cm---184cm,女生162cm—174cm;

  (2)体重要求:(身高cm-110)×2±10;

  (3)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4)色觉、嗅觉正常,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

  (5)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6)容貌端庄、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肝炎及慢性病史,无明显外八字。

  9、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按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制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由考试中心根据考生志愿、考生成绩进行投档,学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10、“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十、学费标准及待遇: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专业要求:

  1、考生体检,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表演类专业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只提供英语教学。

2022年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是新工科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现有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于202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4726)。

  第三条 办学类型: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第五条 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学校简介

  学院位于重庆市永川区陈食办事处莲花路666号,邮政编码:402160,地处永川凤凰湖景区,位于轨道交通重要节点,毗邻在建的渝昆高铁永川南站,环境秀美,交通便利。学院依托华为技术优势,面向科技前沿办学,定位定位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通信工程、智慧医疗、数智传媒、数智经济等新技术人才培养。学院立足打造“大学校园+科研机构+产业园区”融合发展共同体,华为(永川)联合创新中心建在校内。华为指派专家协同推进学院师资建设、专业建设、实习实训、创新创业、专业认证、就业服务、产业发展。在华为的先进设备和技术支持下,建设了国内一流的5G新型智慧校园、智慧教室和智慧教学管理平台;建成了计算机、电子电工、语音等公共实训室和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工业机器人、数字媒体等专业实习实训室。学院是华为ICT人才培养基地、华为ICT师资培训基地、华为ICT技能大赛赛场、华为“1+X”证书培训认证中心、华为人工智能联合技术创新中心。现与企业合作共建了2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校师生实施智慧教学、智慧生活、智慧服务以及培养学生实践技能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即可获得产、学、研全方位能力培养和个人发展。

  丰富的管理团队、知名专家、专职教师、华为等企业工程师,并引进了一批国家精品课程、华为认证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现有专任教师108人,其中高级职称24人、硕士及以上学位26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协同,智能引领、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为智能化等新兴产业培养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招生区域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录取体检标准:我校除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并结合行业对专业的用工需求,我校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

2022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荣获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的称号。现有电子产品营销与服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22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2条 学校全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 College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

  第3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4条 办学类型与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5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6条 全国高等学校代码:12609。

  第7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8条 办学性质:公办。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65年,地处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庆,占地2606.8亩,固定资产19.62亿元,校舍77.6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55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5016人,馆藏图书331.42万册。现有专升教师1441人,其中高级职称40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987人。

  学校建有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电子与物联网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财经管理学院、数字媒体学院、建筑与材料学院、智慧健康学院8个(专业)实体性学院以及通识教育与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国防教学部3个(育人)功能性学院。学校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主编国家规划教材65部,建成国家级重点(骨干)专业16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资源共享)课程13门、国家级实训基地13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9条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

  第10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纪检监督

  第11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监督。

  第12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校外人员从事招生工作。

  第五章 专业计划及收费

  第13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

  1.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招生;2022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总计有35个专业(含大类)计划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可在学校官网查询(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2.收费:①学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费收费的批复》文件执行...

2012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第一条: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建校于1965年,占地1365亩,现有全日制学生18000余人。教育部代码为:12609。

  第二条:我院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东路,学院坚持“以电子信息为特色,培养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注重应用研发与技术服务”的办学定位,确立了建设 “电子信息类高水平特色应用型高等院校”的发展目标,坚守应用类型,根植区域行业,围绕素质教育主题,突出质量公平主线,按照“用电子技术提升先进制造业,借助信息化手段增值现代服务业,由数码艺术发展新兴创意产业”的产业专业对接思路,通过培育专业特色来引领办学特色,开设有与重庆电子信息、汽车摩托车等支柱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49个,建有应用电子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物联网学院、机电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建筑与材料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

  第三条:2012年我院47个专业(80个专业及方向)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5780名。

  第四条:收费标准:一般专业学费6000——75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学费11500元/年。生,中澳合作办学专业:会计(中澳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中澳合作办学)、软件技术(中澳合作办学)学费12000--14000元/年。生;住宿费:1000元/年·生(空调、热水器、宽带网、电话),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以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为准。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审核为准,多退少补。

  第五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2.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会计(中澳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中澳合作办学)、软件技术(中澳合作办学)三个中澳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英语成绩达到90分。

  4.我院艺术类招生按照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再参照文化成绩。

  5.对高考成绩达到有关省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即第一专业、第二专业……顺序志愿),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并结合相关学科成绩录取,专业志愿相同时按成绩优先录取。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各个省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6.在第一含A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7.对于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有关省市有关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有关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第七条: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院鼓励贫困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为贫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勤工俭学岗位等。

  第八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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