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致落户不再难
日前,省公安厅发布消息,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各级公安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全省户籍制度改革。
在本次《实施意见》中可谓是亮点纷呈:租赁房也可在城市申请登记常住人口;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就可申领居住证,户籍不再与权利和福利挂钩……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将被取消,户口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
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想把农业户口迁到城市,没有落户指标是根本没有可能的,“此次,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就是彻底降低了落户的门槛。”这次调整后,除太原和大同两大城市核心城区属于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地区外,其他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实施意见》规定,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这就是说,想要落户在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9个市的所辖城镇以及太原市、大同市所辖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房屋即可。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都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据介绍,合法稳定住所可以是有产权证的房屋,也可以是租赁房。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房签订租赁住房协议后,要求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办理《居住证》。
假设落户太原、大同核心城区,包括太原市迎泽区、小店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新荣区,除了住所的要求外,附加的条件是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这意味着,在山西想要落户城市将不再是难事。
农业转移人口自主选择进城或留乡
致于多数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来说,以往二元的户籍管理模式使他们对城市生活既熟悉又陌生,进城还是留乡,这是个不得不慎重考虑的问题。
在《实施意见》中,到 2020年我省要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36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同时,《实施意见》中特别指出,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和留乡的自主选择,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政府部门表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进城还是留乡?完全自愿,可以自主选择。
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
2月26日的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中明确,省政府将我省将依照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
近数十年来,我国推行的多次户籍制度改革,有专家认为,从目前情况看,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实质是双轨制推进,就是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