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知识与应用: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 办理库存现金限额的一般程序为:首先,填制现金库存限额申请批准书;然后,报送开户银行签署审查批准意见和核...

会计基础知识与应用:库存现金限额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