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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十八)

34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程序适用法律正确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42、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是指由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和人员提起,或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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