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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卷

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二十一章破产程序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笔记:第二十一章破产程序”,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民事诉讼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第二十一章 破产程序(适用国企之外的企业法人,其它参照86年破产法的规定)一、破产1.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a.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b.债权人已要求清偿;c.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破产程序审理破产案件,分配破产财产的程序。包括:破产宣告,破产财产清算,破产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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