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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一卷

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选举程序

本文“2016司法考试宪法重难点:选举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宪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在我国,选举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选举的组织 我国主持选举工作的组织有两种:间接选举时,由该级的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直接选举时,设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二)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 选区是指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基础进行直接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的区域,也是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的基本单位。在我国直接选举的地方,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到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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