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资料:收购要约

本文“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资料:收购要约”由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所谓收购要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依照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应将公司收购报告书同时提交证券交易所。收购人在依照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资料:收购要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