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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

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取回权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取回权”,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取回权(一)一般取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取回权的行使通常只限于取回原物。如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原物已被债务人卖出或灭失,权利人的取回权消灭,只能以物价即直接损失额作为破产债权要求清偿,但可构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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