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无期徒刑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相关备考辅导资料,供考生学习参考,祝考试一切顺利。同时大家还可随时关注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我们将及时公布相关考试信息。

  一、无期徒刑的定义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中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甚至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假释。

  二、无期徒刑的特点

  (一)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二)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

  (三)强迫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无劳动能力的外,都必须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四)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五)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无期徒刑的适用者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相关推荐: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备考:邓小平理论详解汇总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备考:刑法资料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备考: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高频考点


公务员备考辅导 行测辅导 申论辅导 模拟试题 考生经验
分享

热门关注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律与道德 底线缺一不可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缓刑与死缓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房主卖房,租户必须搬走吗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法量刑中的“可以”和“应当”总结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公文知识:版头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改革开放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地理环境知识:月相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国务院

公务员公共基础